2游客三亚出游时落水 1人仅7秒沉海溺毙 曾不听劝阻未穿救生衣
撰文: 吴真铭
出版:更新:
2名游客去年7月在海南三亚市出游时遇溺,其中1人仅7秒沉海溺毙。周一(5日),当地应急管理局公布《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港3号航道标海域“7·12”一般溺水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于游客冒险行动叠加有关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游艇工作人员现场管控不到位,最终导致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海南三亚市。(来源:网络)
“子硕号”游艇(来源: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经过
去年7月12日10时40分许,游客张某馨和王某乘游艇出游。10时40分57秒,王某从尾甲板起身站起,右手抓住张某馨左手,身子朝后从尾甲板处用脚探着缓慢下海。
10时41分6秒,王某失去身体重心快速下海瞬间双手拉着张某馨一同跌落入海中。
10时41分10秒,游艇工作人员吴某彪听到动静后走到尾甲板处向落水的两人喊“大哥,会游泳吗”,但未见回应。10时41分12秒,闭路电视画面显示落水的两人就在游艇尾甲板,王某头露出海面,王某身后约1.5米远的张某馨头已沉入海面双手向上举起挣扎着,但很快便全身沉入海面。
事故位置(事后勘测)。( 来源:事故调查报告)
7月15日12时40分,张某馨遗体在天涯区东岛附近海域被打捞上岸。
事发时未穿救生衣
搜救画面。(来源:九派新闻)
事故调查组经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张某馨乘坐游艇出海游玩观光时,在游艇工作人员吴某彪劝阻“下海需要穿戴救生衣”的情况下,依然未穿戴救生衣协助同伴王某下海,被下海失去重心的王某拉扯,从游艇尾甲板跌入海中,最终溺水死亡。
游客张某馨、王某冒险行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游艇工作人员梁某、吴某彪现场组织与安全管控不到位,是事故间接责任人。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