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看上已婚男下属 转账300万其妻让离婚 分手后竟起诉返还

撰文: 许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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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现实不是电视剧,但有时现实往往更狗血。近日陆媒报道,内地一名女老板看中已婚男下属,为了和他在一起,竟然豪掷300万人民币给对方妻子,要求两人离婚。随后女老板如愿以偿和男下属同居,但没想到仅一年两人恋情终结。惟女老板心有不甘,想拿回当初给出的300万,最终法庭驳回她的要求。

《红星新闻》报道,这名女老板经营一家公司,虽然事业有成但“恋爱脑”,她看上了刚入职的年轻男下属,但可惜对方已婚也有孩子。为了和男下属光明正大在一起,她用“有钱能使鬼推磨”那套,直接向男下属妻子甩出300万“分手费”作为离婚补偿、子女抚养费,让两人成功离婚。

在300万面前,男下属选择和妻子离婚。(网络图片)
女老板和男下属分手后,希望拿回当初的300万。(网络图片)

之后,女老板便和男下属开启甜蜜的同居生活,但没想到好景不长,生活的琐事让他们频繁吵架,曾经的浓情蜜意被消磨殆尽,最后两人一拍两散。分开后,女老板越想越憋屈,觉得自己这300万花得不值,认为这笔钱属于基于婚恋目的的赠与,如今恋情终结,钱也该物归原主。于是,她便一纸诉状将男下属前妻告上法庭,希望可以把钱拿回来。

但没想到,法庭最终驳回女老板的要求。律师解读《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当初女老板支付300万是为了促成男下属离婚,动机不正当性,明显违背了婚姻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作为破坏他人婚姻的过错方,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