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周瑜”开公司取名“猪葛亮” 诸葛亮后人怒批:恶意营销

撰文: 卢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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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东莞一家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在网络意外爆红。除了企业名称与三国名将“诸葛亮”谐音外,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竟名为“周瑜”。但谐音商标却引起诸葛亮后裔不满,他们联名要求相关商家撤销该商标。

诸葛后人批谐音标签伤害感情 涉事企业称将注销

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一家位于广东东莞的“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于近日引发广泛关注。除了公司名称与三国名臣“诸葛亮”谐音外,其法定代表人周女士的名字,恰巧与诸葛亮的宿敌“周瑜”同名。

1月31日,有自称诸葛亮的后裔的人士对此发表声明,指利用“猪”与“诸”谐音注册“猪葛亮”为商标或企业名称,属于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伤害了诸葛后裔及敬仰诸葛亮的人们的感情。

“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招牌。(潇湘晨报)

诸葛亮后裔代表称,目前已发现全国有近200家以“猪葛亮”为名的商标或企业。他们担心这类“谐音梗”的滥用会误导公众,甚至丑化历史人物形象,严重影响传统文化的传承。

“我们现在并非要追究法律责任,毕竟商标是获许可的,但我们认为商标局应更严格审核,我们将正式提出申诉。”声明署名中的一位“诸葛亮后人”表示。

2月4日,有陆媒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信息发现该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信息均有清晰标注,该企业信息真实存在,目前为存续状态。

“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为周瑜。(潇湘晨报)

据《上游新闻》报道,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士回应称,公司名称系自主构思,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注册,并非刻意恶搞或蹭热度。她同时表示,公司节后将不再经营,会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并对网友的调侃表示理解。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以及相关信息显示,全国各地有多个商家以“猪葛亮”为商标,涉及餐饮、物流、商贸、文化传媒等多个领域。(潇湘晨报)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表示,根据《商标法》第10条之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

诸葛亮是众所周知的先贤,民众看到“猪葛亮”商标,自然而然会联系到“诸葛亮”,以此作为商标,有伤诸葛亮形象。故诸葛后裔可以根据《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猪葛亮”商标宣告无效。使用“猪葛亮”企业名称的,法理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