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2岁女以4万利市钱承包文具店 用日薪100元雇妈妈打工引热议
江西九江一名12岁女童以约4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利市钱承包校门口文具店,并以日薪100元“雇用妈妈打工”,结果在网络走红,引发社会对未成年财商教育与学业安排的讨论。
今年农历新年后,现年12岁、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李悦(化名)在了解银行存款利息后,提出想用利市钱“赚钱”的想法。经与母亲欧阳燕商议,李悦动用多年积攒的压岁钱,以4.41万元盘下位于学校门口的一家文具店,费用涵盖租金、货品转让与押金等。
店铺落户后,母女二人确立了明确分工:李悦担任“老板”,负责进货谈判、定价与经营决策;母亲欧阳燕负责看店与日常营运,日薪由李悦支付,每天100元。据采访,李悦曾因进价过高直接与供应商交涉,并在运营初期将主营品类从需自行跑市场的文具调整为可供应商送货的冷饮与小吃,以节省时间成本。她也会在放学后到店内先完成作业,再查看经营情况,通常忙碌到晚间八点半。
欧阳燕自称为家庭教育指导师,强调财商启蒙应从小开始,通过日常购物与旅游预算等情境,教孩子区分“需要”与“想要”、学习预算和规划。对于女儿以利市钱开店,她表示接受一定风险与错误,并以可控金额让孩子亲身体会:“你要在1000块钱的范围内让她犯1000块钱的错。”她强调自己更注重陪伴与事后复盘,让孩子从实践中总结经验,而非以情绪化方式训斥。
该事件在网上分化出两类观点。一方面,有人称赞母亲的做法为难得的财商教育机会,认为让孩子参与真实经营可以培养责任感与经济意识;另一方面,不少网民担忧12岁未成年人尚无足够判断与时间管理能力,长期参与经营可能影响学业、生活规律及价值观塑造。
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吴兆华表示,家庭教育有多样性,此类案例有助于触发对财商教育的讨论,但应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与可负担程度。她提醒,12岁阶段的主要任务仍以学业为主,财商培养宜采取循序渐进的形式,例如参与家庭简单理财讨论或在假期承担部分工作,而不应立即交付完整经营责任。吴兆华指出,过早或过度让孩子承担成人式责任,可能带来压力或影响其身心发展,家长应根据孩子个性与承受能力调整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