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BB出生半年确诊“脊柱裂” 涉事医生无检查资质 卫健委处罚

撰文: 吴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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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沈阳的高女士反映,她于2022年2月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做胎儿系统超声等大排畸检查,结果显示胎儿脊柱并无异常。而2022年12月,女儿出生半年后被确诊“脊柱裂”。高女士发现,当时做检查的超声科医生没有相关资质,向卫健委提出了投诉,卫健委对涉事医院和医生作出处罚。

女儿出生半年后被确诊“脊柱裂”。(极目新闻)
“脊柱裂”会导致足踝变形等。(极目新闻)

产检无异常 出生半年后确诊“脊柱裂”?

《极目新闻》报道,据高女士称,2021年10月,她到盛京医院做了第一次产检。约四个月后,她做了包括胎儿系统超声在内的大排畸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胎儿“脊柱双光带平行排列,整齐连续”。2022年12月,女儿出生后半年在核磁检查时被确诊脂肪脊髓脊膜膨出和椎管内脂肪瘤,即“脊柱裂”。

“脊柱裂”会导致足踝变形等。(极目新闻)
高女士女儿接受“脊柱裂”治疗。(极目新闻)

据了解,脊髓脊膜膨出属于先天性神经系统发育障碍,为新生儿病残、致死重要原因之一。“脊柱裂”需要多次手术治疗,否则会足踝畸形、大小便失禁,严重的话可能导致终身残疾甚至死亡。事后,高女士和盛京医院沟通,医院否认了女儿的“脊柱裂”是由于大排畸未检查出导致,她也并未意识到异常。

涉事医生无“大排畸”检查资质 卫健委处罚

高女士表示,她要求看彩超的原始图像,医院却迟迟不给答复。2024年1月,她多方调查发现,当时给她做大排畸的超声科医生当时没有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高女士于2022年2月在盛京医院做胎儿系统超声等大排畸检查,结果显示胎儿脊柱并无异常。(极目新闻)

2024年4月,高女士首次向沈阳市卫健委提出投诉。2024年12月27日,卫健委予以受理。2025年3月,高女士拿到了对涉事医院和涉事医师的书面处罚结果。结果显示,涉事医师违反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取得从事产前诊断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中加注母婴保健技术(产前诊断类)考核合格”的要求。给予涉事医生警告处罚,并罚款涉事医院15000元人民币。

然而,对于高女士要求提供彩超原始图像的诉求,院方表示拒绝。据2025年6月24日医院的回复内容显示,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向患者提供此类病案范畴内的电子影响数据复制服务。医院出于避免产生误解、保护双方权益的考虑,拒绝提供彩超原始图像。

专家称超声检查不能排除所有胎儿畸形

高女士女儿接受“脊柱裂”治疗。(极目新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大排畸彩超图像属于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属于病历资料范围。

一位长期从事超声影像方面的专家表示,超声检查并不能排除所有胎儿畸形,目前只有9大类致死性严重畸形要求产前必须筛出,且“脊柱裂”有隐性和显性之分,并非百分之百能筛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