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5万买玛莎拉蒂故障后竟被换上旧件 江苏车主起诉4S店欺诈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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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苏的许先生花85万元(人民币.下同)购买的玛莎拉蒂(Maserati),在延保期间发动机故障需要更换,4S店却未使用全新原装进口发动机,而是偷偷换上一台老旧展车的拆车件。直到6年后年检时,许先生才发现这一“猫腻”。气愤之下,他将4S店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发动机价款并按三倍赔偿。

3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4S店构成欺诈,判令返还发动机价款21万余元并赔偿损失10万元,但因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驳回了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许先生不服,已提起上诉。

延保换发动机 6年后年检才露馅

许先生告诉《扬子晚报》,2015年3月,他以公司名义在盐城大丰一家玛莎拉蒂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2979CC的玛莎拉蒂,总价85万元。后来他在苏州一家4S店进行保养,并花4万多元购买了延保服务(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

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紫牛新闻)

2019年5月21日,车辆行驶中突然熄火,送到苏州4S店后,被告知需更换发动机。店方承诺使用“原装进口发动机”,维修后故障排除,许先生当时并未起疑。

直到2025年6月去车管所年检时,工作人员发现发动机号与登记信息不符,无法通过年检。许先生这才意识到问题。他多次找4S店询问均无果,后来通过法院调查令和律师向玛莎拉蒂售后系统查证,才发现2019年更换的发动机竟是从一辆老旧展车上拆卸下来的,并非全新原装进口发动机。

车在延保期间更换了发动机。(紫牛新闻)
发动机号和登记的不匹配。(紫牛新闻)

许先生认为,4S店存在严重欺诈行为,侵犯了其知情权和财产权,遂将对方诉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发动机价款27.5万余元,并按照三倍价格进行赔偿。

一审判决:构成欺诈 但未支持三倍赔偿

4S店在庭审中进行多项抗辩,包括: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原告主体不适格;已过诉讼时效;否认存在欺诈;以及原告无法证明店方承诺更换原装进口发动机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先生虽非车辆登记所有人,但他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使用人,公司也出具声明同意其主张权益,主体适格;许先生在2025年第二次年检时才发现发动机问题,此前无证据显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因此未超过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4S店未能提供发动机海关进口单据、合格证等材料,也未履行备案告知义务,且实际更换的是展车拆车件,构成欺诈。

最终,法院判令4S店返还发动机价款21万余元并赔偿损失10万元,但驳回了三倍赔偿请求。法院认为,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许先生未能充分证明其个人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因此无法适用“退一赔三”规定。

直到6年后年检时,许先生才发现“猫腻”。(紫牛新闻)

许先生:我是实际消费者 将继续上诉

许先生表示,虽然购车时以公司名义登记,但购车合同由他本人签订,购车款和贷款均由他个人支付,日常使用、保养、维修也全部由他负责。他认为,消费者身份应以购买和使用目的为核心,而非仅看登记名义。

其代理律师也强调,应注重交易实质而非形式。许先生目前已递交民事上诉状,继续主张三倍赔偿。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徐驰律师分析,本案属承揽合同纠纷,法院认定4S店违约且欺诈,支持了部分诉请。但核心争议仍在于消费主体的认定:究竟应依登记形式,还是实际交易实质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