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餐厅虹鳟冒充三文鱼 食客餐后急食打虫药 告法庭索10倍赔偿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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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名消费者在自助餐厅用餐时,发现店家用虹鳟冒充三文鱼,且提供的检测报告也不符生食标准,由于担心被寄生虫感染,当天便吃了打虫药。但店家就辩称,有固定供货商提供食材,虹鳟可生食。

事后,这名消费者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以349元(人民币,下同)餐费为基准,请求法院判令店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合共3490元。

郑州一名消费者在自助餐厅用餐时,发现店家用虹鳟冒充三文鱼。(现代快报)
郑州一名消费者在自助餐厅用餐时,发现店家用虹鳟冒充三文鱼。(现代快报)

据《现代快报》报道,网名为「小鸟」的消费者和伴侣于4月7日在郑州一家自助餐厅购买「三文鱼畅吃」套餐,由于常吃三文鱼,「小鸟」一吃就发觉口感不对,于是询问店员,对方坦承店内供应的是虹鳟。

「小鸟」质疑,一般大众默认三文鱼是指海水鱼,而餐厅的团购页面上只模糊地写了“三文鱼畅吃”等字样,并没有标注出食材为虹鳟。另外,虹鳟是淡水养殖的,会比海水鱼更容易感染寄生虫,因为担心感染,「小鸟」和伴侣用餐后还特意吃了打虫药。

紧接着, 「小鸟」向相关部门投诉,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下,商家同意退还当初用完的消费金额。

三文鱼(下)偏橙色且相对较浅色,虹鳟(上)则偏红色。三文鱼脂肪分布明显均匀,虹鳟则相反。(香港01)

随后,「小鸟」这段经历发到网上,并附上当初商家提供的检测依据/执行标准为“GB2733-2015的《成品检测报告》,却被网民提醒告知“GB2733-2015”并非国家规定的生食标准,“GB10136-2015”才是可生食标准。换言之,即是商家提供的报告无法证明该批虹鳟可生食。

对此,餐厅回应,「小鸟」购买的“三文鱼畅吃”并没有宣传是进口三文鱼,虽然4月7日的检测报告被告知不符合生食标准后,但店里一份3月18日的检验报告,其中检测依据包括“GB10136-2015”可生食标准,且未检出寄生虫。强调餐厅使用的虹鳟一直都由该供货商提供,代表虹鳟可生吃。

但「小鸟」并不认可餐厅说法,她认为虽是同一个供货商,但检测报告显示的标准不一样,并不能证明她当天吃的虹鳟符合可生食标准。

4月22日,「小鸟」来到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基于事发当日在该餐厅消费的349元(人民币,下同)餐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餐费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490元。

目前案件在等流程阶段。另外,郑州中原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已接获投诉并移交处理,工作人员称待调查视乎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处罚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