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一家五口灭门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家属:伤痛永远无法消失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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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发生“一家五口遭邻居灭门案”,被告范某因土地纠纷,杀害李先生的父母、前妻以及两个年幼的儿子。

今年11月,案件一审对范某判处死刑。12月2日,范某再以“一时激愤”、“非预谋杀人”为由上诉后又撤诉,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极目新闻》5月5日报道,范某于今年春节前被执行死刑。

得知消息后,李先生第一时间独自一人前往家人的坟前,告诉了他们这一消息。他向记者表示,对方被执行死刑,暂时告慰了5位亡灵,但自己的伤痛永远无法消失。

受害者家属李先生。(极目新闻)
李先生原有一个六口之家,如今,他成了这个家唯一的幸存者。(极目新闻)

李先生原有一个六口之家,父亲、母亲、前妻和两个分别10岁和3岁的儿子。如今,他成了这个家唯一的幸存者。

据李先生所述,李家与范家是斜对门邻居。李家房屋与范家农田相邻,中间有一条宽约1.5米的公共过道,原为水渠。2025年,两家曾因该公道的归属问题有过两次争吵,后经村委会协调暂时解决,但冲突就此埋下。

回顾事发经过:因土地纠纷酿杀机、3岁孩子都被杀害

2025年6月22日,当日凌晨5时左右,李先生的父亲与邻居范某某再次在争议土地上发生争执。随后,范某某先用铁锹猛击李先生父亲头部,在其倒地后仍多次击打,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捅刺。

其后,范某某更携刀及铁锹闯入李家,先在门口捅刺李先生的母亲,继而进入屋内,将李先生的妻子及年仅3岁的小儿子杀害。其后,范某某返回最初行凶地点,对已倒地的李先生父亲再捅刺十余刀。随后,范某某又在巷道口遇见李先生10岁的大儿子骑电单车经过,竟持刀将其杀害。之后,范某某自行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被捕。

李先生的五名家人被邻居杀害。(极目新闻)

李先生悲痛描述范某某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3岁的小儿子被他残忍杀害。10岁的大儿子和我爸承受的是一样的痛苦,刀刀喉咙,刀刀心脏。”

李先生表示,两家并无深仇大恨,大部份时间都在外地务工,唯一的矛盾就是土地纠纷。两家之间那条被修成1.5米公道的水渠成为争议来源。李先生称,李家因担心邻居浇地导致屋墙受潮,在墙根垫了一些土,却引来范不满并多次争闹,并拆掉李家新修的门槛。

李先生说道,“就因为这一溜土,要了我们家5条人命。”

李先生父亲在墙根出垫了一些土防止屋墙受潮。(红星新闻)

案件于2025年11月28日一审宣判。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范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指出,范某某提前购买作案刀具,案发当日随身携带,是有准备的犯罪;其持械故意杀害五人,其中两人为未成年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惩处。法院虽确认案件由邻里纠纷引发且范某某有自首情节,但认为“不足以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受害者家属李先生在家人坟前。(红星新闻)

2025年12月9日报道,被告范某某已正式提起上诉。上诉状显示,范某某辩称一审判决认定其“有准备的犯罪”与事实不符,自己并非预谋杀人,而是“一时激愤杀人”,主观恶性相对较轻。且作案的剔骨刀是早于案发前两个月(4月14日)购买,一是为了防身,二是为了过年杀鸡用。

范孟奇申请上诉但又撤回。河北省高院对案件覆核后裁定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法院认为,他虽有自首情节,但滥杀无辜,不足以从轻处罚。李先生表示,凶手伏法虽暂告慰亡灵,但内心伤痛永远无法消失。

李先生的五名家人被邻居杀害。(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