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男在韩对中国女游客裸露下体+在床上及行李小便 仅判缓刑
今年4月,一名中国女性游客在韩国釜山旅游住宿期间,遭到一名日籍男子恶意骚扰,对方甚至裸露下体,半夜在她的床位附近小便。日前,韩国釜山地方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日籍男子猥亵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但受害人张女士表示,判决结果与心理预期不符,将尝试可行的法律途径寻求申诉。
据此前报道,今年4月14日凌晨5时许,张女士在釜山一家青年旅舍住宿期间,被一名日籍男子恶意骚扰,对方不仅暴露下体,还故意在至其床铺及行李上小便。
事发后张女士立即报警,惟韩国当地警方处理态度消极,未对男子采取任何管制措施,导致他事后顺利离境返回日本,无奈之下,张女士向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求助,并在社交平台发文求助。随着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韩国警方督促涉事日籍男子于4月19日入境韩国,当面向张女士致歉、进行民事赔偿并接受刑事调查。
据韩联社报道,8月12日,釜山地方法院认定涉案日籍男子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据《东亚日报》等韩媒披露,男子在庭上指当时是在醉酒状态下冲动犯罪,事后向张女士支付9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8万元)赔偿金,已意识到错误。
据《封面新闻》报道,张女士称她是通过网络消息才得知案件已经宣判,指对该结果非常失望,她的诉求是希望男子得到严惩,但此前可能误签了刑事谅解书,导致男子被从轻处理,接下来将会尝试可行的法律救济途径寻求申诉。
张女士透露,长达数月的跨国诉讼中,语言障碍和异地通讯是最大的障碍,特别是今年7月29日原委托律师辞任后,她与韩国检方失去联系,而新律师从未主动联络,导致她完全无法获知庭审及宣判日期,直到看到网上消息,才发现一审已经宣判。
张女士说,“按照韩国司法程序,若不再启动法律救济,本次判决即为最终生效判决。”虽然改判难度极大,但她仍会尽可能尝试所有可行的法律救济途径继续申诉。
除了刑事判决外,案件的民事赔偿也在推进中。张女士指,双方协商的赔偿金采取分期支付,预计下月底收到最后一笔款项。她提到,事发后因男子提交了其母亲重病等证明,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她在赔偿金额上作出了一定让步。
最后她表示,虽然对男子的实刑判决并不满意,但法庭认定猥亵罪名成立,也算是不错的结果,但希望韩国司法体系能更重视外国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异国被害人的知情权,及时通报案件节点、律师交接和宣判消息。同时她提醒若在海外遭遇侵害时,不要一个人硬扛,寻求外界帮助并不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