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妇出海捕蚝被撞妻溺亡 事发逾月拒立案 家属遭多部门踢皮球
此前,广东汕头南澳县发生一起海上撞船逃逸事故,一对六旬渔民夫妇在出海捕蚝时,遭一艘长达二、三十米的大型铁船撞击落水,妻子不幸溺亡。然而事发至今超过一个月,肇事船只仍未被锁定,警方及相关部门至今尚未正式立案。受害者家属奔走于海警、海事、海综(海洋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之间,却频频遭遇“无法立案”或“不归本部门管”的答复。事件引发网络热议,不少网民质疑:在“人证俱全、人命关天”的情况下,为何多部门各司其职,却换来案件悬而未决的结果?
父亲头部擦过船底记下“后江”二字 肇事船加速逃逸
综合陆媒报道,死者儿子朱先生称,事发于今年7月2日凌晨2点左右,当晚父母驾驶小木船在海面上作业,突遇一队快速行驶的船队。其中一艘长约20至30米的大型铁船直冲而来,父亲虽曾紧急闪灯示警,但对方速度极快,躲避不及瞬间将小木船撞翻。
幸存的父亲回忆起当时仍心有余悸,他表示落水后,自己的头部在肇事船只腹部“从头摩擦到尾”,险些被卷入船底。当他努力钻出水面时,清晰看见逃逸船只的船尾印有“后江”二字。
随后,父亲被附近热心渔民救起,但母亲却不知所踪,肇事铁船不仅未停船施救,反而加速驶离现场。直到6天后,母亲的遗体才在相关海域被发现。
朱先生表示,父母为了赶早市,只能凌晨出发,也并非富裕家庭,“需要不断去干活,才能解决自己温饱”。事故发生后,老父亲因创伤与悲痛“瘦到脸颊凹陷”,每天都会独自去海边坐著,望向事发海域。有现场目击者亦证实,事发时确实有4艘大铁船经过,最后一艘撞击小渔船后随即加速逃逸。
关键监控“过期” 部门权责划分致立案难
然而,事故发生后警方却迟迟无法立案,真相亦无处可寻。朱先生指出,事发地点附近的后江码头设有十几个监控摄像头。事发第二天下午(约距事发36小时),他与家人赶往调取监控画面,却被相关人员告知该处监控的存储周期仅有24小时,当时画面“已自动覆盖消失”,错失了关键的时间窗口。
除了监控缺失,办案流程的推进更让家属陷入困境。朱先生透露,他事后联系了多个相关部门求助,但各单位回应标准不一:海综合执法部门起初表示“不知情”,海事局则表示“不归自己管”。
而当地海警(汕头海警局南澳工作站)则表示,暂未立案的原因是未收到海事部门或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出具的“事故调查认定报告”。海警称,其立案前提需依赖相关行政部门的调查报告,目前仍在等待移交材料。对于家属质疑,海警工作人员更回应称“没有告知义务”,建议家属通过正式采访函程序沟通。
7月26日,南澳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回应陆媒查询时表示,他们先前接到了海警部门的协查函,并对涉嫌船只进行了排查,但暂未发现碰撞痕迹,目前仍在寻找肇事船只。然而,对于何时立案、由谁主导刑事调查,始终没有给出明确说法。
“流程合规”却“结果失灵” 职责划分成了办事壁垒?
一个月来案件毫无进展,“人证俱全为何无法立案”成为网络讨论的焦点。有熟悉内地行政体系的网民分析指出,水上事故处理本就涉及复杂的部门分工,譬如:海事部门主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登记及行政执法;海警与公安机关则负责刑事案件调查;海综合则承担海洋综合监管责任。理论上,这是一套权责清晰、应当相互衔接辅助的执法体系。
然而,正是这种“部门繁多、职责边界明确”的结构,在显示运作中却困境频出,变成典型的“过程极其合规,结果却极不正确”的行政体制病灶。虽然在现行体制下,海事、海综合、海警等各个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均按章办事,但海事却认为无行政权限因此转交,而海综合又依协查函排查无果停步。
每个部门看似都在以“流程合规”为办事宗旨,但当多部门之间缺乏一个以“解决问题、侦破案件”为导向的跨部门主导协调机制时,明确的职责边界反而成了相互推诿“踢皮球”的合法理由。
人人都在合规履职,却无人为最终结果负责。面对求助官方无果,网络上也出现许多相关话题“女子溺亡十几个摄像头拍不到肇事船”“女子捕蚝被撞溺亡肇事船只逃逸”等,网民希望通过舆论帮助朱先生一家讨回公道。
朱先生称,潜水员出动一次就要四五千,找到人要四五万,短短七天为了寻找目前已花光所有积蓄。但朱先生与家人仍未放弃,持续向社会寻求知情人与目击者提供线索,期望能早日为溺亡的母亲讨回公道。海洋综合执法部门表示正调查,但多艘嫌疑船只未发现碰撞痕迹,家人迫切希望知情者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