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岁童遭父独留在家18楼堕亡 妻怒掴丈夫:感觉他心里没有痛
重庆有2岁幼童被父亲独留在家,疑踩洗澡桶翻出18楼阳台堕下身亡。母亲刘女士指责丈夫平时极少育儿,事发后曾掌掴他三巴,对方竟威胁“再动我一下就报警”;父亲崔先生称自己非常愧疚,愿承担责任并全力宽慰妻子。警方调查后认定为意外事故,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潇湘晨报》报道,9月13日,刘女士因工作外出,只有崔先生和儿子在家。崔先生介绍,下午3时26分,他将儿子安置在客厅沙发上看动画片,随后他出门遛狗,12分钟后返回家中却不见儿子,后来他听到有人呼喊,才发现儿子堕楼。
当时,现场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已报警,崔先生赶到现场后曾触碰儿子,但被围观群众劝阻,担心造成二次伤害。他当晚被警方带走了解情况,由于现场监控等均能证明他在事发时确实不在家中,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虐待行为。经调查取证,警方认定为意外事故,当晚已释放崔先生。
崔先生介绍,家中阳台栏杆高度超过一米,先前已拆除简易防盗窗,事发时窗户没关。据法医现场勘查推测,幼童可能是踩在阳台放置的洗澡桶边缘,抱着被翻出窗外,从18楼堕下时砸中树杈,导致严重内出血身亡,体表无明显外伤。
刘女士称,事发房间监控设备未通电,无法还原儿子堕楼的具体过程,丈夫平时极少参与育儿。事发前数日,夫妻双方曾因家务分担、育儿理念等生活琐事争吵。她提到,事后曾在事故现场3次掌掴丈夫,“到殡仪馆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了了,我感觉他心里没有痛”,结果对方反击称“这是最后一下,你再动我一下,我就调监控,我要报警”。
刘女士表示,目前正在处理儿子的后事,她最大的诉求是希望丈夫能够承认过错。同时,警方明确告知意外事件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但家属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崔先生称自己也很愧疚,愿意承担责任,并称理解妻子的情绪积压,“我知道她咽不下这口气,我怕她想不开,主要是我也是过错方,目前就是先把事情处理完,尽量去宽慰她,希望她不会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