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香港机场爆粗被警告犯法!罚钱未算奇 一公共场所唱歌或坐监

撰文: 邓萱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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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粗口也许是宣泄情绪的习惯,不过讲粗口都要睇场合,否则随时会堕入法网。很多人都知港铁车厢内不能讲粗口,但原来香港还有不少公共场合讲粗口都是犯法!

近日,有网民在网上分享在香港国际机场目击有两位大妈因大声爆粗而被职员警告“喺机场讲粗口系犯法要罚钱㗎”,令许多网民感到惊讶,也有网民表示长知识,自己与楼主一样“真系而家先知原来机场唔俾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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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机场内讲粗口属违法行为

(big-dodzy@Unsplash)

绝大部分人都知道,在港铁范围内不能够讲粗口,在《香港铁路附例》之中也有清晰列明。原来香港机场对言语和行为也有针对性的法例,根据《机场管理局附例》(第483A章):任何人不论何时均不得使用任何威胁性、粗秽、淫亵或使人反感的言语,亦不得闹事、行为不检、行为不雅或作出使人不快的行为。所以两位大妈在机场讲粗口的行为确实属于违法行为,职员的警告绝非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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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可以被判监半年

除港铁与机场之外,香港的公共交通系统对不雅言语几乎是“全线管制”。无论是乘坐渡轮或在码头等候,法例都禁止乘客“咒骂或使用淫亵或令人反感的言语”,违例最高可罚款 2000元。路面交通工具的刑罚更重,在巴士、小巴及的士上,一旦因“使用不良或冒犯性的语言”被定罪,最高可处3000元罚款及监禁半年。所以,无论选择哪种交通方式,在乘搭交通工具时都必须保持言行克制。

对此有网民表示“喺条街度大声讲粗口已经系可以告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根据香港相关法例,即使在一般公众地方,市民的语言和行为也受到法律的约束。市民在公众地方讲粗口,若事态严重则有机会触犯《公安条例》17B的《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条例,最高刑罚是罚款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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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场所也有规定

除交通方面,香港法例对某些休闲场所的言行同样有所限制。

作为重要的家庭游乐场所,海洋公园亦有明确的附例“任何人不得粗言秽语、高声叫嚷或作出对海洋公园内任何游客或任何动物造成妨扰或烦扰的行为” ,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一个月,目的是保障游客,尤其是园内的儿童,免受滋扰。

而游客热门景点——山顶缆车和康文署辖下的游乐场所都同样设有规管不当言语的条例。规定通常禁止游客在范围内使用威胁性或不雅的语言,也不允许作出喧哗闹事的行为,若有违反,可处罚款2000元,如在游乐场所触犯条例,除罚款外还会被判处监禁14天。

香港海洋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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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滩禁玩乐器/唱歌都唔得

而在公众泳滩上,法例的限制甚至更广泛。根据《沙滩规例》,除非康文署署长已以书面准许,否则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泳滩上操作或弹奏任何乐器,或用其他器具发出任何声响,或唱歌,如有违反,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好多网民对此规定表示疑惑“沙滩唔俾唱歌依个真系谂唔到”、“沙滩唔准唱歌奏乐,地铁唔准影相,越睇越多嘢唔做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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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在贴文下指“尤其系医院,区域/高等法院同立法会大楼”都有相关规定,根据《医院管理局附例》,任何人不得在医院内使用可能令他人厌恶或烦扰的言语,首次定罪可处罚款港币1000元,再度定罪则可处罚款港币2000元及监禁1个月,而且医院也设有“切勿粗言秽语”的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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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上有关不雅用语的相关条例,目的都是维护公共秩序、环境安宁及保障大众。有网民话“我以后都系唔喺公众场合讲粗口”,也有部分网民表示要定义“粗口”其实好难,在法律上执行起来都有不少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