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港男日本涉非礼少女被捕 日本性罪行分2类 即睇判刑有几重!

撰文: 爆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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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方1月19日拘捕一名港人,指他涉嫌去年9月在北海道札幌市街头非礼一名10多岁少女,当局称他涉及另外多宗同类案件。其实以往也曾有港人在日本涉风化案被捕,根据日本最新性罪行刑罚,若罪名成立,有机会最高被判10年有期徒刑。

根据北海道放送(HBC)20日报道,被捕42岁港人译音谭伟龙,报称无业,持中英两国国籍。案情指他在去年9月4日晚上9时左右,于札幌市中央区北4条6丁目的行人路上,非礼一名10多岁少女。女事主遭侵犯后没有受伤,她向警署报案,并向警方表示与疑犯并不相识,称疑犯以不完整的日文搭讪后犯案。

警方调查现场附近的防盗镜头片段,锁定疑犯身份,最终在19日拘捕对方。疑犯接受问话时否认指控,表示完全不记得有这件事。报道提到,疑犯曾经涉嫌多宗非礼案被捕,犯案地点包括巴士及北海道新干线列车内,警方正追查疑犯是否牵涉另外案件。

以往也曾有港人涉风化案被捕,图为一名从香港入境的中国籍男子,2024年以“驱虫”为由“胸袭”一名女子被当地警方拘捕。(FNN截图)

日本性罪行分两类

其实以往都曾经有港人在日本涉犯风化案而被捕,究竟类此案件若在日本罪成,罚则有几重呢?日本性罪行大致分两类,较轻为《迷惑防止条例》,基本上是各省自行制定名称,但其法律效力与规范目标基本一致。以东京都为例,如痴汉、性骚扰等罪行,通常处以 6 个月以下监禁或 50 万円以下罚款。若被判定为常习犯,罚则会加重至 1 年以下监禁或 100 万円以下罚款。

而2023年日本法例也新增“性姿态摄影罪” 。以前偷拍通常适用各县的《迷惑防止条例》,但 2023 年起已纳入国家级法律。未经同意拍摄私密部位或性行为影像,最高可处 3 年监禁或 300 万円罚款。

同意性交年龄由13岁升至16岁

若罪行再严重一点,则跳升至《刑法》级别—不同意猥亵罪以及不同意性交等罪。前者可监禁6个月至10年监禁,而该法例也明确列出“8大难以表达反对意志的情境”(如受药物影响、利用地位优势等)。另一条更严重的罪是不同意性交罪,可监禁5年或以上有期徒刑(最高20年)。受害者不再分男女,且涵盖所有插入性行为。

此外, 日本已正式将“合意性交年龄”从 13 岁上调至 16 岁。这意味著与未满 16 岁者发生性行为,即使对方“同意”,亦可能触犯“不同意性交等罪”(5 年以上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