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利益申报|许正宇拥7物业冠绝司局长 邓炳强属“无壳蜗牛”

撰文: 陈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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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公布行政长官、政治委任官员及行政会议成员的个人利益周年更新,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申报自己全资或与家人共同拥有7个物业,继续成为“楼王”,保安局长邓炳强则继续做“无壳蜗牛”,名下没有任何物业。

李家超与妻子持有一个住宅单位

行政会议成员与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均须在委任之初及其后每年申报须予登记的个人利益,申报资料上载于各官方网页。政府发言人今日(8月22日)表示,相关个人利益申报资料已作周年更新。根据最新资料。行政长官李家超与妻子林丽婵拥有一个位于油尖旺的住宅物业及车位,与去年一样。

李家超申报与妻子拥有一个位于油尖旺区的住宅单位。

陈国基与林定国各拥三物业 陈茂波妻子中山置业

三司司长与副司长申报的物业数量亦没有变化,其中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与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各登记了三个物业。陈国基与妻子拥有两个住宅物业及一个商用物业,均作出租或预备出租用途。林定国登记了3个住宅单位,用作自住或供家人居住。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申报其太太和家人持有一个位于湾仔区的住宅单位连两个车位,作出租用途,其太太另持有一个位于中山市的自用住宅单位。

陈国基申报三个物业,均由其配偶拥有。
陈茂波申报其太太及家人拥有两个物业,其中一个位于中山市。
林定国申报三个物业,均由自己或家人自用。

三位副司长各申报一个自住物业。政务司副司长与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均是与配偶共同拥有相关物业,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申报的物业则由其配偶拥有。

许正宇做“楼王” 杭州、新加坡与澳大利亚均有物业

同为行会官守议员的十五位决策局长当中,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申报自己或太太全资拥有,或与太太或家人共同拥有7个物业,成为问责局长中拥有最多物业的官员。许正宇申报的物业有4个位于湾仔和中西区,其余3个分别在杭州、新加坡及澳大利亚。

许正宇继续成为一众司局长中的“楼王”。

何永贤登记4物业 孙东拥3住宅均位于九龙城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与配偶联名拥有两个位于中西区的本地住宅物业和一处新加坡住宅,另一个位于中西区的商用物业。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登记3个物业和一个车位,均位于九龙城区,分别其个人或配偶单独拥有。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与配偶拥有2个住宅物业。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一直没有可申报物业,今年亦不例外。

12名局长各有单一物业 两人在内地置业

其余问责局长都是拥有一个物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发展局局长宁汉豪、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及教育局局长蔡若莲的物业均位于本港且属自用,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罗淑佩则有一个本地物业作出租用途。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与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局曾国卫则分别于珠海和东莞置业,均用作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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