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修订版仲裁法 李慧琼:利好香港仲裁机构发展

撰文: 陈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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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昨日闭幕,通过6条法例,包括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港区全国人大常委李慧琼表示,仲裁法修订草案获得通过,突显国家支持更多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对于香港的仲裁机构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

李慧琼今日(9月13日)举行记者会,介绍人大常委会会议成果。本次会议共审议18个法律草案,通过其中6条,包括《原子能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家公园法》、《法治宣传教育法》、修订后的《仲裁法》及修改修改《食品安全法》。李慧琼指出,仲裁法是今次会议的亮点之一。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6条法例,包括新修订的仲裁法。(新华社/资料图片)

明年3月起实施 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

新修订的仲裁法共8章96条。将由明年3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委员长赵乐际昨日在闭幕会上指出,修订后的仲裁法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有利于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人大法工委解释,修法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增设“仲裁地”制度,明确支持中国仲裁机构到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仲裁活动,同时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港等区域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活动。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指出,有关修订明确支持把境外仲裁机构(包括香港仲裁机构)“引进来”及让中国仲裁机构 “走出去”,不仅能促进国家仲裁的高质量发展,更为香港仲裁业界提供更广濶的发展空间,为国家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选址二级历史建筑旧湾仔警署。

李慧琼:大湾区法院将把调解个案交香港处理

香港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中被定位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仲裁正是其中的关键组成部分。李慧琼感谢中央政府对香港作为争议调解以至仲裁中心的支持。她指出,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便是得到中央支持和推动,而据其了解,调解院落户后,大湾区内的法院,包括前海法院等,对于需要使用调解服务时,都会将相关个案交到香港的调解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