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邹幸彤质疑控方指控太广泛 求撤销公诉书被驳回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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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被告之一的邹幸彤要求撤销公诉书,法官今(3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庭处理其申请。控方指,现行宪法下,无任何合法手段可结束共产党领导,故所有手段皆非法,邹则认为支联会只是提出主张,控罪并无指明非法手段,质疑是否极端至叫一声“一党专政”都违反宪法。

法官李运腾认同控方的网撒得很大,强调法庭会考虑主张是否站得住脚,同时驳回邹的申请,会在开审前颁布理由。案件已排期于明年1月22日开审。

四名被告: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李卓人(64 岁)、何俊仁(69 岁)和邹幸彤(36 岁),他们被指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即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是第一条和序言)),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邹幸彤认为控罪书过份空泛,要求撤销,但遭法官驳回。(资料图片)

邹指控罪书令人难以理解

本身是大律师的邹幸彤亲自陈词,她指公诉书未指明非法手段,认为控罪详情令人难以理解,无法答辩。邹认为“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一种主张,正如主张同性婚姻合法化不是非法,否则提倡法律改革的委员会和立法会也“很危险”。

控方指被告想达致的效果违宪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则指,不明白邹的疑问,指非法手段指违反宪法的手段,目的为结束共产党领导,即共产党不再领导中国政府。又称开案陈词会提及支联会以守护民主或六四事件之名,鼓吹及宣扬5大政纲之一,即结束一党专政的主张;虽然被告无提及特定计划,但合理效果是以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目标,所涉及手段必然违反宪法。

邹认为控方说法过分广泛

法官李运腾总结,控方意思是目前没有任何合法机制可结束一党专政,因此任何鼓吹都违反中国宪法。邹质疑是否极端至到,只要叫喊“一党专政”都违反宪法。李官表示仍要考虑被告是否想煽动他人去推翻国家的根本制度或政权机关。邹重申表态反对与犯法是两回事,批评控方指控过于广泛。李官同意控方的网的确是“撒到咁大”,但法庭之后会听取证据。

官重申会凭证据作裁断

李官表示,控罪指控涉及推翻根本制度,法庭会凭证据作出事实裁断,被告叫口号时只是“噏下”还是“当真”,是否想煽动他人去推翻。

邹不否认支联会目的是结束一党专政,形容控方指控有如“汪洋大海”、“虚无缥缈”,她不知道写文章呼吁点蜡烛、捐钱是否非法,质疑控方企图将政治异见刑事化。李官指异见和煽惑不同,重申无煽动就唔成立。

案件编号:HCCC 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