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被吊销公证人资格7年 审裁组:涉多宗集结案,损专业信誉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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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今日(11月14日)刊宪公布,吊销前支联会主席何俊仁的公证人执业资格7年。何俊仁因4宗非法集结案件被起诉,其中3案已被判罪成,早前被吊销律师执业资格3个月。
宪报刊登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何志贤在11月3日发出的公告,宣布公证人纪律审裁组在10月21日裁定对何俊仁作为答辩人的四项申诉证明属实,并命令即日起暂时拆销何俊仁公证人执业资格7年及支付审裁组所进行法律程序的所有费用。
2020年6月4日,何俊仁等时任支联会常委手持蜡烛,进入维园球场。到6月11日和12日,多名支联会常委接获警方通知,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资料图片)
相关申诉指何俊仁在2021年4月至9月期间就两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违反《公安条例》、三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违反普通法及《公安条例》,以及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违返公安法的刑事控罪被定罪,从而违反了《法律执业者条例》第40(1)(b)条,即答辩人在进行其公证工作时或其他情况下,作出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或有损公证人信誉的行为。
上诉申诉涉及的案件包括2019 年 10 月 1 日湾仔集结案、10月20日九龙游行案及2020年六四集会案,何俊仁分别被判囚18个月、16个月及10个月,三案刑罚同期执行。
何俊仁目前因支联会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案还押,案件定于明年1月22日开审。(资料图片)
何俊仁目前因支联会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案还押,案件定于明年1月22日开审,代表律师今年8月在庭上表示,何俊仁拟承认控罪。
公证人属公职人员,职责包括在签署式样及印章式样下拟备、签立或核证文件。担任公证人的律师通常需要至少7年执业经验,除了必须由高等法院委任,还需要通过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举办的公证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