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珮傍晚到交通部录口供 拟听从叶刘建议请司机:唔自己揸车啦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陈家珮昨日(1月23日)在湾仔谢斐道逆线行车,她今日(24日)向《香港01》透露,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已经主动跟警察交代情况,下午五时会到港岛交通部录口供。她表示,之前不请司机因想留多点钱在地区工作,但经过这件事后,都一定会考虑党主席叶刘淑仪敦促她请司机的建议。
陈家珮称,考虑不同选项和可能性,“总之唔系我自己揸车就得啦”。叶刘今日较早前向《香港01》解释,陈家珮因议员经费不足而未请司机,陈家珮回应指经费由议员自己安排分配,总之跟公务有关就行了。
陈家珮称做错很自责:是绝对可避免的错误
陈家珮向《香港01》表示,在上午电台节目结束后就已经主动联系警察,港岛交通部安排下午5时回去办公室录口供。她强调,已经知道做错,也很怪责自己,形容“是绝对可以避免的错误,但太草率、太唔小心”。对于相关的法律后果,她表示不应做任何猜测评论。
事情发生了,回头想也没有,唯有正面面对,做错就认错,承担法律责任。
逆线行车视乎情节严重程度,可被控“不小心驾驶”或“危险驾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危险驾驶视乎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处罚款25,000港元及监禁3年。有大律师解释,检控方向需结合多方面因素,包括驾驶者动机、行驶距离、车速,以至现场是否有特殊情况、有否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等等。
陈家珮昨日曾解释,她之所以违例驾驶,是因为本身要去开会,预留了谢裴道一个停车场的访客车位,到到场时发现封路,等候了一段时间,见到仍有3辆消防车停泊,认为短期内无法解封,而停车场只有一个出入口,在“肯定安全”且不影响消防工作的前提下才把车驶进去。
是否违反《议员守则》? 陈家珮:愿承担法律责任
陈家珮是立法会监察委员会成员,今早她出席电台节目时曾被问及今次事件会否涉及违反今届立法会实施的《立法会议员守则》,她当时表示会主动向警方提供资料,亦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新守则针对议员不当行为建立五级处分与惩罚机制,轻则书面警告,最严重为暂停议员职务。
陈家珮:经过这个教训还揸? 唔揸啦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早前向《香港01》透露,有劝过陈家珮请司机,“我也叫她不要自己开车,这么忙,随时有会,有时候有违规自己都不觉得”,但陈家珮因想用经费聘请地区办事处助理而未请司机。
陈家珮回应称,之前觉得自己“咁大个人”,不习惯被人“车来车去”,尤其她是直选议员,服务的社区很大大,与其请司机,不如把经费用来聘请地区同事,把地区工作做得更好,但“经过呢个教训后,我觉得都冇得避啦,一定要考虑这个方向(请司机)”。
她认同叶刘的说法,若自己驾驶,找车位很花时间,“不是很实际”。对于是否将用议员经费请司机,她则表示要“计掂条数”,“有很多不同选项,总之唔系我自己揸车就得啦”。对于未来是否都不自己开车,她笑言“经过这个教训还揸?唔揸啦”。
至于立法会议员经费是否可以用来聘请司机,陈家珮指,经费由议员自己安排分配,总之跟公务有关就行了。她又指,周六日“除咗送小朋友”外,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参与活动。
现时立法会议员薪酬为每月108,790元,另每年可申报营运开支偿还款项,办事处营运上限为3,020,680元,酬酢及交通费则为238,400元,其中119,200 元可用作聘用职员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