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1.5亿设立紧急警示系统无响 政府:火警属地区事故
耗资1.5亿元设立的紧急警示系统,没有应用在宏福苑火灾通知居民离开。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黄锦辉书面质询政府未有使用该系统发讯息的原因,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今天(4日)回复指,紧急警示系统的设计是向全港流动用户发出警报,大埔宏福苑火警属于地区性事故,因而未有启动紧急警示系统向全港流动服务用户发送紧急警报。
1.5亿设立紧急警示系统 只用一次通知伊院变定点医院
紧急警示系统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辖下的通讯办,2020年耗资1.5亿元设立紧。推出至今只应用了一次,当时是2022年3月,伊利沙伯医院成为疫情定点医院,政府发送紧急警示通知市民,事后引起争议。2023年“五百年一遇”黑色暴雨期间,紧急警示系统亦没启用。
黄锦辉质询政府宏福苑大火无用系统
黄锦辉引述有意见认为,去年11月大埔宏福苑发生五级火警时,政府应使用该系统向市民作出警报,通知屋苑居民离开灾场,并呼吁其他市民尽量避免在灾场附近聚集,以免车流及人流影响救援工作,质询政府当时未有使用该系统发出信息的原因。
丘应桦:火警属地区事故
丘应桦表示,设立紧急警示系统的目的,是让政府在发生严重紧急情况下,可透过流动网络向全港流动服务用户发送紧急警报,例如极端天气所导致的广泛基建破坏或故障、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或大型公共卫生紧急情况。系统一旦启动,全港流动服务用户均会强制收到流动装置发出持续十秒的警报声响和紧急讯息。
丘应桦指由于目的是让市民即时作出所需应变,保护自身安全,所以警报的启动,难免打扰市民当时的活动或工作,可能会引发广泛关注。另一方面,他说如频繁地使用紧急警示系统,很有可能削弱市民对此系统的警觉性及危机意识。故此,部门会谨慎衡量实际情况,决定会否透过紧急警示系统,或使用其他通讯渠道向公众发放重要资讯。
紧急警示系统的设计是向全港流动用户发出警报,而大埔宏福苑火警属于地区性事故,因而未有启动紧急警示系统向全港流动服务用户发送紧急警报。
丘应桦表示,宏福苑大火当天消防处于接获报案后,已在五分钟内迅速抵达现场。在消防车及警车到达火警现场的时候,相关车辆的警号声已发挥即时警示作用,以提醒居民有火警发生。警务人员亦有使用警车及无人机上的广播系统,呼吁市民即时疏散。同时,现场消防人员及警察亦即时协助受影响居民疏散,并带领他们前往安全地点。此外,政府已透过新闻公报、电台及电视台即时和循环播出“大埔火警特别通知”,特别是提醒附近居民宏福苑发生火灾。
紧急警示系统所发放的警示分为两级,包括“紧急警示”用于呼吁市民采取行动以避免个人健康、安全或财产可能遭受的即时危险;及“极度紧急警示”用于要求市民就可能造成人命伤亡、严重人身伤害及大规模财物损失的明显及即时危险作出即时的行动。
根据机制,各政策局/部门在有充分理由的紧急情况下,在取得有关政策局局长的批准后,可透过紧急警示系统发送警示讯息,提醒市民迅速采取应变措施。如属“极度紧急警示”,则亦须取得政务司司长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