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附例|特首随意定性轻微罪行涉国安?邓炳强:系呃你、吓你嘅

撰文: 林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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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订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特首可发出证明书定性刑事案涉国安。对于有意见指,条例会令性质轻微的罪行,变成危害国安。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天(11日)直言“呢个系假嘅,系误导,系呃你嘅系吓你嘅”,本身没有犯法的行为,没有可能因行政长官发出证明书,“就会由唔犯法都变成犯法,变成危害国家安全嘅罪行”,呼吁社会要慎思明辩,不要让这些人奸计得逞,“心肠歹毒,想煽动市民对特区政府的不信任及仇恨”。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直指行政机关较法院有能力判断国安事务,重申立法没有改变现行条例任何范围,或新增权力、罪行罚则。

6月8日,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立法会讨论制订维护国安附属法例时发言。(邓倩萤摄)

林定国:没有改变现行条例或新增权力

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程序事宜)规例》小组委员会今日举行会议。林定国在开场发言提到,立法目的为清楚述明介定特区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国安罪行机制,细化相关程序事宜,为国安法带来更来的确定性。他强调没有改变现行条例任何范围,或新增权力、罪行罚则。

(资料图片 / 高仲明摄)

行政机关较法院有能力判断国安事务

林定国续称,涉及国安问题的判断,从来不属于司法机关负责处理的问题,而且基于国安事务的本质行政机关远比法院有能力作出合适判断;同时,行政长官属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掌握所有资料包括极为敏感,不能公开的情报讯息,因此必须负责,且适合判断某一项犯罪行为,是否涉及国家安全。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邓倩萤摄)

邓炳强:具危害国安性质才被界定为国安罪行

对于有意见指条例会大大扩阔危害国安罪行范围,令性质轻微的罪行,都会变成危害国安,邓炳强直言“呢个系假嘅,系误导,系呃你嘅系吓你嘅”,一项罪行如果根据条例,属于危害国安罪行,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这个案件的事实背景,显示有关的犯罪行为是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性质,才会被界定为界外国家安全罪行。

邓炳强强调,不会将性质轻微罪行,无故变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国安条例下危害国安的罪行以涵盖绝大部份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及活动,按证明书的机制界定属于危害国安罪行,相信只是极少数的情况。他续指危害国安罪行“大多性质隐密,手法层出不穷”,条例正是要处理这些极小数具危害国安性质的其他危害国安罪行。

吁社会慎思明辨 不要让奸计得逞

针对有言论指,条例生效后政府可以随意将市民的行为变为危害国安罪行,邓炳强批评“心肠歹毒,想煽动市民对特区政府的不信任及仇恨”。他强调,本身没有犯法的行为绝对没有可能因为条例生效后,行政长官发出证明书,“就会由唔犯法都变成犯法,变成危害国家安全嘅罪行”,呼吁要慎思明辨,不要让奸计得逞。

霍启刚问倘发出证明书 陪审团是否需要马上解散

会上,G19召集人霍启刚问到,若行政长官在某案件审讯期间发出证明书,是否必须马上要改为使用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他又关注若案件中,如果有陪审团是否需要马上解散,重新审理。

邓炳强指,倘发出证明书,必须由国安法官审理。就已有陪审团的案件,在证明书发出后是否需要马上解散,他指这视乎个别案件,因为即使发出证明书,亦需由律政司司长再发出证明书,证明案件不需要陪审团,才会解散陪审团,如果律政司司长没有发出证明书,便可沿用原定程序进行。

林定国:国安案件不一定没有陪审团

林定国补充,相信上述情况出现的可能性较低,若涉国安调查过程,执法部门必定会作充分调研,相信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会审讯期间出现这个情况。他又指,即使变了国安案件,亦不一定没有陪审团审讯,律政司司长会基于严谨考虑才决定是否没有陪审团。

经民联议员吴永嘉发言(黄浩谦摄)

藏爆炸品同时找出毒品都涉国安?邓炳强:视乎证明书指明行为

附属法例亦列明,若某人被控犯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并在同一案件中就同一作为而被控犯或被裁定犯任何交替罪行,则该项交替罪行,亦属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经民联议员吴永嘉关注,如果有人被控数条控罪,其中一项控罪涉国安罪行时,又或在审讯期间发现需要再控告他更多罪行时,这些会否都会属于危害国安行为。

邓炳强表示,《香港国安法》内解释何谓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中,其中指明在特区法例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但未有很清楚地说明相关的内容是甚么,而为了更多确定性,今次修例正是指明当特首发出证明书的罪行,都会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否则都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

他续指,若某人被发现藏有爆炸品,或会被控恐怖袭击罪,但拘捕过程找出毒品,特首所发的证明书是指明其藏有爆炸品的行为,可能属危害国安,但藏毒则不是。

立法会议员管浩鸣。(直播截图)

著黑衫都涉国安?邓炳强:不能一概而论

选委界议员管浩鸣关注,如果有人“喺某啲日子著黑色衫企喺度”,会否去到国安层面。邓炳强表示,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当时发生甚么事,以及证据,“我听你咁讲,其实即系本身有啲嘅行为,本身佢犯嘅𠮶个罪,如果同国安有关,可能已可以用国安法相关嘅条例(处理)。”

主席简慧敏表示,为了尽快处理今次修例,会致函内会主席,希望在明日(12日)的内会会议上作口头报告。

至今共发出多少证明书? 邓炳强:有关维护国安讯息不会公开

林定国、邓炳强会后见记者。被问到特首至今发了多少份证明书,邓炳强表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讯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条例不会公开。不过他指,若有任何特首发出证明书在审讯中使用,相信这些审讯绝大部分是公开,大家可以在法庭中清楚看到,特首在甚么情况使用证明书。

至于之后会否再作出修订,邓炳强重申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危害国家安全风险一直存在,故要不停去检视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当发现有空间去改善。

问到每次涉及国安法修例,当局都需要作出大量澄清,是否市民对政府信任度不足。邓炳强指,这些吓人、抹黑言论都是反政府人士、潜逃者、反华媒体散播,正是说明国家安全风险存在,而根据一些调查显示,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已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