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倡成立“大厦维修管理局”代办工程 39条租置屋邨先行先试

撰文: 潘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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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港楼宇大维修屡次陷入围标风波、围标集团操控利益及业主权益缺乏足够保障等问题,工联会今日(15日)发布《改革大厦维修管理制度》倡议,建议政府成立全新的法定机构“大厦维修管理局”,优先以全港 39 条“租者置其屋”屋邨作为“先行先试”试点。维修局可参与发展局对顾问及承建商开展全面的背景审查,包括刑事定罪纪录、专业学会的纪律裁决纪录,及维修工程项目相关的书面警告与违规纪录。维修局也会持续监察名单内的合资格人士和工程承建商的诚信、纪律、服务和工程质量。

工联会发布《改革大厦维修管理制度》倡议,建议政府成立全新的法定机构“大厦维修管理局”。(工联会提供)

围标集团高度渗透 业主缺知识难分辨

工联会表示围标集团贿赂法团成员,从选出有问题的工程顾问开始就已经控制了整个大维修工程。常见围标集团与受贿法团成员合谋,诱导缺乏专业知识的业主选取费用看似较低的顾问同伙。有问题的顾问入场后便可操控工程内容、招标、评标、议价、质量监督,以至工程变更(Variation Order,VO)等事项,目的是推高工程造价,令围标集围赚取不法利益。

业主缺乏工程专业知识,且围标集团通常涉黑,一般业主和守法业界难抵抗。一般业主高度依赖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判断,但收受围标集团利益的法团成员、顾问、承建商等会合谋诱导其他业主作出有利围标集团的决定。围标集团亦会恐吓圈子以外的人士,令其他顾问和承建商不敢参与投标,确保围标集团成员中标。

工联会发布《改革大厦维修管理制度》倡议,建议政府成立全新的法定机构“大厦维修管理局”。图中为吴秋北(工联会提供)

围标集团非法行为隐秘,举证难度高,执法机关打撃围标活动效益低。一些业主虽向竞委会、廉署、警方举报,但围标集团非法行为隐秘,业主未能拿出法团管委会成员受贿的证据、未能提出竞标者往绩与今次招标造价有甚么关联、未能有效提出工程项目中不合理的地方及证据等,执法单位调查搜证难度亦高,因此现有的打撃方法效益较低。

工联会发布《改革大厦维修管理制度》倡议,建议政府成立全新的法定机构“大厦维修管理局”。图中为邓家彪(工联会提供)

法定独立公营机构 重塑楼宇复修秩序

工联会认为要从根本上改革大维修制度,从选出工程顾问这一源头入手,以公营机构代办的形式支援业主,从源头杜绝围标集团进入大维修工程的可能性,建议成立法定的独立公营机构——大厦维修管理局,负责统筹楼宇大维修工程,并为合资格业主提供强制的代办服务。维修局聘有全职专业人士,为业主提供工程顾问服务。同时,参与并使用发展局“顾问和承建商预审名单”,采用“双轨制”把部份工程顾问服务分配予名单上合资格顾问,在确保专业廉洁的同时,调节维修局工作量,并促进私人市场健康发展。

大厦维修管理局代办工程

工联会认为维修局须接受政府审计处审计;定期向立法会提交工作报告及财务报表;与廉政公署、竞争事务委员会紧密合作;与专业学会保持合作,监督专业人士的行为,防范贪污,确保专业服务质量。维修局严格监察维修局内专业人员、职员,及外判工程人员的纪律行为,要求人员作利益申报,接受反贪培训。

工联会发布《改革大厦维修管理制度》倡议,建议政府成立全新的法定机构“大厦维修管理局”。图为李广宇(工联会提供)

获政府资助业主必须使用代办服务

工联会建议,维修局为全港任何楼龄的私人住用及商住楼宇提供三大服务:一、“强制服务”,凡使用政府维修资助或贷款计划的业主,必须由维修局强制代理勘测与维修;二、“自愿服务”,供符合条件的业主申请代办;三、“指定服务”,执行政府指定的代办工程。适用工程涵盖屋宇署发出的修葺令、验楼令,公用地方消防、水电、升降机等安全命令、大型维修、搭建逾15米棚架工程及其他指定工程等。局方会派员现场勘察、与屋宇署磋商检验结果,并站在业主的立场建议“必要工程”及“增值工程”。维修局其中一项主要财政收入是来自专业顾问服务的服务费。

分清“必要工程”、“增值工程”  压缩大维修工程造价

工联会指维修局将包办前期楼宇结构勘察及后期施工监督,并站在业主立场精确划分工程需要。“必要工程”指符合《建筑物(检验及修葺)规例》(第123P章)附表的法定项目,若与屋宇署出现争议,维修局会以业主“最佳利益”为依归积极磋商;“增值工程”则指结构安全以外的非必要项目或楼宇美化工程。此举能有效防止工程项目被无限扩大,从而压缩大维修造价,保障业主权益。

工联会发布《改革大厦维修管理制度》倡议,建议政府成立全新的法定机构“大厦维修管理局”。图为梁子颖(工联会提供)

维修工程造价数据平台 为业主提供透明资讯

为有效打击围标操作,必须大幅提升大维修工程的造价透明度。工联会指维修局可设立“维修工程造价数据平台”,综合考虑楼龄、大厦类型、工程内容、施工地势及损毁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精细估价,并按季发布最新数据,让公众与业主掌握合理的复修参考价格,全面保障知情权,积极消除市场资讯不对称。

派单机制防串谋 调节代办工程量

为彻底斩断工程顾问与承建商之间的利益链,工联会指维修局可参考《完善香港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议措施》的委派机制,落实按规定有条件轮流“派单”的项目分配制度;以有条件“派单”模式,分配已提交楼宇复修工程代办服务的个案予通过背景审查的工程顾问和承建商,将代办个案合理分配予合资格团队,严格按工程造价委聘及跟进施工,从制度上防范利益串谋。

工联会发布《改革大厦维修管理制度》倡议,建议政府成立全新的法定机构“大厦维修管理局”。图左为林伟江(工联会提供)

谨慎利用市场力量 助业界拨乱反正

工联会指,维修局将借镜水务署“水安全计划资助计划”和机电工程署“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的专业把关经验,推动项目“双轨制”运作模式。局方可综合考量内部工作量、工程规模、技术难度、行业发展及社区影响等关键因素,灵活决定将工程项目整体或局部由局方直接承包,或分流至私人市场执行。这可在全公营与全私营服务之间取得最佳平衡,既能以公营力量发挥监督与示范作用,亦能善用市场力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引入第三方专业学会提供工程审计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维修局的行政效能与公信力,工联会建议引入第三方专业学会(如香港会计师公会等),为维修局的工程报价、财务预算及施工监督效益提供独立的专业审计服务。透过专业机构客观、严谨的审计机制,检视维修工程报价与施工监督效益,确保大维修款项的运用均合法、合规、合理,提升透明度与监察力度,全面防范贪腐与造价过高问题。

工联会发布《改革大厦维修管理制度》倡议,建议政府成立全新的法定机构“大厦维修管理局”。图左为陈颖欣(工联会提供)

租置屋邨先行先试

为检验新制可行性,工联会建议维修局优先以全港 39 条“租者置其屋”屋邨作为“先行先试”试点。透过试点累积实务经验,既能有效检验维修局运作机制的实效与可行性,亦能向社会公开展示特区政府整顿楼宇维修市场、彻底杜绝围标的决心,确定成效后应尽快推广至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