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公屋长者拟买40年楼龄租置楼 留给海外女儿 网民劝留钱傍身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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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还应否买楼,搬离熟悉的社区?有现居青衣约200呎公屋的75岁长者,考虑购买租置单位,看中屯门山景邨景丽楼1个较现居单位大约100呎的高层单位,问网民对长者是否方便,又透露买楼是想留给身在外国、日后会回港居住的女儿。网民体谅为人父亲为女儿打算,但力租者置其屋计划数山景邨不足之余,还劝他应该“留钱傍身”,先考虑自己的退休生活。

有居于青衣公屋的长者想买屯门公屋单位,留给现居于海外的女儿。(资料图片/非当事人)

长者独居200呎公屋 想买300呎租置单位

楼主在facebook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发文,他代哥哥发帖,表示哥哥已75岁,独居于青衣约200呎公屋单位,考虑“用租借置其屋计划,由青衣政府屋想买屯门山景邨景丽楼,间屋大约大100呎”,“想请问对于一个老人家嚟讲会唔会唔方便呢?”

楼主表示哥哥已看中一个屯门山景邨的单位。(fb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图片)

有留言好奇长者非住在山景邨,如何经租置计划购买单位,楼主解释“抽绿置居可以选择二手公屋单位”,相信是通过绿置居购买房委会回收的租置单位,他上传心水楼的照片,“执过都好新净,又系高层,想买嚟留俾喺外国会返嚟住嘅女”,单位面积约300呎。

一般而言,不补地价购买租置单位只有3种途径,第一是租户住在租者置其居计划的屋邨,现租户可向房委会购买自己正在租住的单位,并非所有公屋都适用。第二种是合资格绿表申请者,透过绿置居销售计划,选购房委会推出的回收租置单位,毋须原本住在该单位。最后是在第二市场购买租置单位,合资格买家向现有业主购入已出售的租置单位,买卖双方可自行磋商或经地产代理交易。

楼主表示哥哥已看中一个屯门山景邨的单位,网民提醒要注意配套及附近有没有家人照应。(资料图片)

网民力数山景邨:旧到连石屎都剥落

对于长者已有公屋居住,仍打算买楼,除了买楼开支,也有留言关注搬区对长者日常生活的影响,包括新居附近有没有熟人、购物及乘车是否方便、家人的照应。不少人力数山景邨的不足,指楼龄逾40年已很残旧:

“山景就一般啦,称唔上方便,不过生活基本都够嘅”

“山景邨劲唔方便”

网民力数山景邨的不足,强调已是旧楼“好旧污糟多老鼠”。(资料图片)

“山景旧到连石屎都剥落”

“有钱都唔会选山景”

“山景好旧污糟多老鼠,好多恶呀叔呀伯”

网民力数山景邨的不足,强调已是旧楼“好旧污糟多老鼠”。(资料图片)

体谅为海外女儿预留住处 但力劝“留钱傍身”

而得知伯伯买楼是为女儿安排日后住处,有网民留言“做佢个女真幸福,75岁老窦仲要为喺外国居住嘅女买定间屋畀佢住”、“如果经济负担到又唔错呀”。然而很多留言力劝他保留积蓄:

“已经一把年纪,留钱傍身好过啦。”

“本身已经住紧公屋,又咁大年纪,乜理由要买间屋兼搬去咁远?”

“如果为下一代,小心用了一生积蓄买了,自己公屋又要交出来、买咗后被逐出门连个狗窝都无埋,赶你入老人院等死,后生由他们自己打算吧,自己口袋钱自己睇,到死也不要放手”

许多网民力劝伯伯三思,最好是留钱给自己。(资料图片/非当事人)

想买租置公屋留给女儿 继承安排要注意

买租置公屋单位留给女儿,除楼价和维修费,也要了解日后如何承继。房委会资料显示,因业主去世而更改业权,不受准承让人必须是已登记家庭成员的条件限制,非已登记家庭成员承继业权,也获豁免申请时须在单位居住的要求。未补价租置单位可以依法承继,业主去世后,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须先取得遗嘱认证书或遗产管理书,再向房委会申请业权转让同意书,并由律师以零代价的允许契据办理转名,并非单凭遗嘱即可完成。

承继后,单位仍受原有转售限制规管,日后出售须按适用安排,在第二市场免补价转售,或符合条件后补价于公开市场出售。至于女儿回港居住的户籍安排,则应按个案向房署确认。

(facebook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