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遗产案|遗产新管理人指前管理人涉失职 入禀索偿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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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产管理人昨(20日)入禀高等法院,指龚如心的前临时遗产管理人劳建青及黎嘉恩在管理遗产期间涉嫌失职,以致华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世纪创投有限公司签约,现向二人索偿,入禀状未列明赔偿金额。
原告为龚如心的遗产管理人黄德伟、庄日杰等人,被告为劳建青及黎嘉恩。翻查资料,劳及黎为前临时遗产管理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前合伙人。
入禀状指称,被告以遗产管理人身份行事期间,违反信托责任和职责,并涉及疏忽及或不当获利。指控涉及华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CFS)在2009年与世纪创投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索偿权协议》(下称“协议”),被告未能阻止华懋金融签订协议,其后更容许协议被延长或续签。
签约时未向其他服务供应商求报价
此外,被告二人签约前未有向其他服务供应商要求报价,未有对世纪创投拟提供服务的合法性进行适当尽职审查、未能阻止双方订立一项与拟提供服务完全不成比例的收费架构,并容许华懋金融默许收费。
原告现向二人申索赔偿,入禀状未列明金额。
案件编号:HCA 154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