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认没查鑫鼎鑫财务背景 陈嘉信称现行机制货到付款不用审
政府饮用水风波爆发第六日,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陈嘉信今日(21日)终首度开腔回应事件。他在政府采购机制专责小组首次会议后,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黎志华见记者,并就事件致歉,不过未有回应《香港01》记者就其个人层面问责的提问。
今次事件焦点之一,在于为何鑫鼎鑫财务上早有可疑之处,但评标时未能察觉。陈嘉信表示按现行机制,政府购买货物时毋须审查投标公司的财务背景,货到才付款。投标公司需要提交商业登记证明、合作工厂的意向书、执照文件等,亦要符合食安要求,包括检验3种细菌的含菌量。若不止一间投标公司符合要求,署方会以“价低者得”为原则决定中标公司,而今次中标的三间公司,皆为三区之中价格最低者。
陈嘉信:购买服务始须审财务背景
《香港01》发现,鑫鼎鑫2024年8月才恢复活动,不足一年,已获政府批出合约。该公司董事在港亦有经营物流、分销等生意,去年向财务公司借约1,800万元。
政府物流服务署为何会容许财务状况成疑的鑫鼎鑫中标,署长陈嘉信表示按现行机制,与购买服务不同,一般无对提供货品的投标公司审查财务背景。他解释服务承办商或需要聘请大量工人、购买机器才有能力按合约提供服务,但购买货品时,政府只会在检验货物满足标书细节后才会付款,设有30日付款期。
首透露标书要求
陈嘉信透露政府在采购货品时,要求投标公司有合格的商业登记证明,而今次鑫鼎鑫与工厂合作提供货品,故政府要求鑫鼎鑫投标时提交相关的执照文件,以及合作水厂发出的意向书,证明水厂有能力按合约要求提交饮用水予政府。中标公司亦要提供合约价值2%的按金,故若供应商未能履行合约要求,政府可利用按金弥补政府追讨过程带来的损失。
指先考虑食安 再以价低者得选定公司
陈嘉信指今次招标考虑的重点是食安标准,包括投标公司提供的饮用水能否满足水质要求,投标公司需提供由独立化验室发出的化验报告,证明需符合食安中心对3种细菌的标准。如有ISO等认证亦要提供,署方会透过公证行寻求该些认证的真确性。
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后,署方会考虑价钱,以价低者得为原则决定中标公司,而今次中标的3间公司,都是该区办公室饮用水合约中的最低价格。
政府各部门现时就供应饮用水支付2,000多元予鑫鼎鑫,陈嘉信未有透露细节、如何计算等。他重申政府可从鑫鼎鑫支付的100万元按金中扣除款项,政府亦会就今次事件引起的临时措施所引致的财务损失,保留追究权利。
再就港岛办公室饮用水招标时会参考专责小组建议纳入标书
现时港岛及部分离岛办公室临时转用屈臣氏饮用水,陈嘉信表示该公司是上一份合约的供应商,有足够运输能力供水到不同办公室,因时间紧急直接购买。他又指在紧急情况下,部门可以直接付款买货,毋须招标。他强调,现时措施为临时性质,长远署方会再正式招标,并参考采购机制专责小组的建议,纳入标书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