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非礼12岁女童 坚称因无做家务等被诬告 官斥无悔意判教导所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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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隔著胸围和内裤触摸12岁女童的胸及私处约10分钟,却辩称因曾在洗手间吸烟及无做家务等而被诬告,惟裁判官认为被告所提的仅琐碎小事,若因这些事而诬告,认为不合常理,早前裁定他非礼罪成,案件今(2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辩方求情指,被告维持无辜的说法。裁判官斥被告毫无悔意,判被告入教导所。

男被告Y,18岁。被控一项非礼罪,指他于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的某日非礼案发时12岁的女童X。法庭命令不能公开被告与女童关系,及女童与其母的住处及身份等任何能识别她们的资料。

被告Y在九龙城法院被裁定非礼罪成,判入教导所。(资料图片)

被告称无做家务遭投诉

案情指,被告Y平日会居于青年旅舍,有时会到女童X的住处。女童投诉在案发期内,曾遭被告隔著衣服摸胸及私处,从而作出投诉,最后报警。被告却称,因他曾在女童住处的洗手间抽烟,亦被指未有做家务,女童与其母不喜欢他上单位,故作出诬告。

裁判官早前在裁决时指,被告所提到的只是琐碎小事,认为女童其母毋须就此诬告他,认为说法不合常理,反之女童的口供直接清晰,信纳其说法并裁定被告非礼罪成。

被告维持无辜说法

辩方今求情指,被告维持自己无辜的说法。表明不想入教导所,又引述被告的求情信称他年轻时曾误入歧途,会尊重法庭判决,不会放弃人生。

官指抚摸10至15分钟案情严重

裁判官判刑时指,事主案发时年仅12岁,被告触摸她的胸部和私处约10至15分钟,性质严重。被告毫无悔意,考虑求情等因素,决定判被告入教导所。

案件编号:KCCC 2942/2024

青年非礼12岁女童 坚称因无做家务等被诬告 官斥无悔意判教导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