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骗遮仔会5.7万贷款 被指无悔意即改称明知故犯 官再押后判
男警涉在2019年隐瞒欠债逾50万元,向警察储蓄互助社(俗称“遮仔会”)借取约5.7万元,遭廉政公署控告1项欺诈罪。他否认控罪受审,自辩称2019年“日日OT(超时工作)”,受感冒影响而填错表格,最后被裁成,案件原定今(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证瑜指被告的背景报告指他仍坚称是无心之失,认为被告无悔意考虑判囚。辩方即再索指示,被告改口认明知故犯,王官遂押后至9月9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续还押。
被告马伟昌(47岁,报称无业),被控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期间,向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讹称,在私人贷款申请书所载的内容及资料均为完整及正确,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互助社职员向被告批出一笔57,060元的贷款。
因本案失事业与婚姻
辩方今求情时,呈上被告撰写的求情信。辩方又指,被告在警队工作27年,本案令他赔上事业和婚姻。此外,被告已于2023年自行辞职,现时没有工作,靠积蓄维生,其重犯机会低。辩方续指,被告被捕前已还清涉案贷款,警察储蓄互助社没有损失。辩方望法庭考虑被告有良好背景,判处被告非监禁式刑罚。
官指结婚葬礼家庭开支难欠债50万
裁判官王证瑜问及,为何被告在涉案时债台高筑。王官指,被告曾欠债50万元。根据背景报告,他因结婚、儿子葬礼和家庭开支而借钱,但王官指这三个原因,一般而言难以令人欠债50万元,查问有没有其他原因令被告欠债。
报告显示仍坚称无心之失
王官亦指,被告在求情信称深感后悔,但在背景报告则维持开脱的说法,指填错表格是无心之失。王官质疑:“佢纯粹后悔无心之失咁剔(指填错表格)?”,指不接纳被告后悔,加上被告经审讯后裁定罪成,考虑判处监禁。
被告称债冚债至债台高筑
辩方向被告索取指示后,指没有其他理由令他欠债,又指被告涉案时以借贷“冚”另一债务,同时需要偿还利息。就报告提及被告坚持犯案属无心之失,辩方指当时沟通误会,被告指的是审讯时的说法。辩方强调被告有悔意,他尊重法庭裁决,不再继续无心之失的说法。王官问,被告同意是明知故犯,辩方确认,在犯人栏内的被告亦点头。
遭廉署调查而揭发本案
辩方续指,案发至今已6年,被告因本案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而他已被还押两星期,期间深切反省。辩方望王官考虑判处被告缓刑,或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控方庭上则指,廉署于2023年就另一事件调查被告,期间揭发本案,至于原本调查的事情都未有提出检控。
王官考虑被告承认明知故犯,决定先替他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把判刑押后至9月9日。王官拒绝辩方的保释申请,被告期间继续还押。
案件编号:WKCC 524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