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商人湾仔被掳走勒索案 两男绑架罪成1人脱罪 案9.19判刑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六旬商人疑涉商业纠纷,在湾仔被推入客货车被带走,期间被打及被取走钱包及信用卡等,车上的人并致电其妻子叫她转账120万到指定户口,惟最后商人的信用卡被人取走约25万后,便获准放行。陪审团今(1日)退庭商议后,裁定涉嫌参与事件其中两人分别将人强行带走或禁锢而意图取得赎金罪和绑架罪成,余下一人脱罪。同案早前已有一名被告认罪,法官把案押后至9月19日判刑,全部被定罪的被告需还押。

首被告被裁定将人强行带走或禁锢而意图取得赎金罪成

4名被告:胡烱豪(37岁)、庄梓峰(37岁)、蔡家宝(35岁)和欧阳俊云(40岁)。他们被控于2020年7月2至3日,连同他人强行带走及禁锢男子梁金有,并以武力或欺诈方式,意图以释放梁换取赎金或利益。陪审团裁定胡将人强行带走或禁锢而意图取得赎金罪成,庄则被裁定罪责较轻的交替性绑架罪成,蔡则罪名不成立。

另欧阳在审讯期间承认绑架罪成,陪审团按法官指示,裁定他该罪成立。

第三被告蔡家宝脱全部罪名。(朱棨新摄)

蔡全部罪名不成立

3名被告另被指同月2日,抢劫梁金有104,452元,及147,470元的据法权产,另劫去梁的4张银行卡及一部流动电话。3名被告均被裁定这项抢劫罪不成立。即蔡全部罪名不成立。欧阳则于开审前承认此罪。

控方庭上透露,胡、庄和欧阳分别有7项、4项和16项案底。

事主在骆克道街市被推上客货车

控方案情指,事主和胡,及胡的胞弟有商业纠纷,胡要求事主还款不果。2020年7月2日,事主在湾仔骆克道街市外,被人推上一部客货车。当时庄坐在司机位,胡坐在副驾位置,欧阳和另一人亦在车上。

被牛肉刀拘吓眼镜亦打破

胡在车上叫事主还钱,亦有人以牛肉力指吓。事主被打至流血,眼镜也被打烂。众人抢去事主的银包及银包内的两张信用卡。

胡曾致电事主妻索120万

该车驶至石澳鹤咀时轮胎爆裂。蔡驾驶另一车到来,不知名男子期间离开。众人等待蔡的车时,胡致电事主妻子,要求事主妻把120万元存入故的银行户口。

蔡称接通知驾车往接走众人

蔡驾车抵达并接走众人。胡和欧阳先后在大潭道和大角咀下车离开。其后,庄和蔡收到指示让事主离开。闭路电视拍到胡和欧阳曾以事主的信用卡提款。

4被告事后被捕

4名被告其后被捕,胡承认曾向事主追收款,亦曾致电事主妻子,但他否认涉案时身处现场。庄认曾租用涉案客货车,亦曾在涉案时向一名叫“肥宝”的人士传送讯息,称:“点样揾地方安置”。

警方在车内水樽发现欧阳的指摸

蔡被捕后称:“唔关我事㗎,系庄梓峰叫我帮手车人,后尾我先知,阿豪佢哋挟咗个阿伯。”警员在涉案客货车检获水樽,水樽验出欧阳的指纹。

案件编号:HCCC26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