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讹称巴塞访港 广告集团总裁被控伪造假电邮 并虚报两记者勒索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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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美广告娱乐集团行政总裁黄浩霆,涉向传媒讹称邀得西甲球队巴塞隆拿今年7月来港作赛,并伪造电邮及讹称遭两名记者勒索。黄被控伪造、使用虚假文书及报假案共5罪,案件今(2日)于区域法院提讯。辩方申请押后案件以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被告准以10万元保释至11月11日候讯。
被告共被控5项罪名
被告黄浩霆(37岁,商人)被控伪造、2项使用虚假文书及2项虚报有人犯罪5罪。伪造罪指,被告在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的某日,在香港制造虚假文书,即一封看来是由的近律师行于2024年12月31日向被告发出的信件,意图诱使D Drive Co Ltd的人员接受为真文书。
涉使用讹称是启德体育园主管所发电邮
2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指,被告在2025年1月8日,知道或相信一封看来是由刘展杰及汤淑梅于同日向被告传送的电邮属虚假,而使用该文书意图诱使潘志蕴接受为真文书。根据资料,汤淑梅是启德体育园体育项目营销主管。
向警虚报遭两人勒索
2项虚报有人犯罪罪指,被告在2025年1月11日在香港,明知地向警员虚报两名分别姓李和姓劳的人士,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被告交出一笔数额不详的款项。
案件编号:DCCC 117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