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铁工人涉奸长女 被告返乡与女友同房 期间在女儿房施暴
扎铁工人涉在中港地先后强奸其长女,她当时只有12至13岁,他否认指控,案件今(4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在港的家疑在酒醉下一夜两次强行与女儿性交,当时被告的父母在同房另一床睡觉,被告完事后在女儿耳边说:“唔好话畀人听。”翌日并带长儿及幼女往坐昂平360。另一次事件发生在内地,被告带两名女儿返乡,被告原与女友同房,两名女儿则睡另一房,被告涉在幼女不在时在女儿房强奸长女。事件揭发后,长女忆述事件时称,内地被奸时已欲哭无泪,因为发生过太多次,已没有感觉。
被告LJN,47岁,扎铁工人,否认两项强奸罪,指他于2023年8月某日在油塘高超道油塘邨某单位,和2024年6月30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某单位强奸女童X。X当时12至13岁。
被告在港与女儿X同床
控方开案陈词指,X在内地出生。2023年7月来港定居,和被告、祖父母等人同住。X和被告及祖父母同房,被告和X同睡一张床,祖父母则睡另一张床。
被告酒醉下一夜两奸亲女X
首次事件发生时,X就读中一前,她晚上9时入睡,同房的祖父母则已熟睡。喝醉的被告约10时半入房,在床上隔著X的上衣摸她的胸。被告继而伸手入X的衣服内,又脱去两人的裤子,然后把X强奸。X称感痛但未没有作声,尝试推开被告亦不果。被告之后离开房间往厕所。他返回房间后,再脱去两人的裤子再与X性交。
被告完事后在X耳边说:“唔好话畀人听。”又称会带X和胞妹外出玩耍。翌日,被告带X和其胞妹Z到东涌搭揽车。
被告原与女友睡一房
第二项控罪的事件发于内地,被告带X返乡,当时X和妹妹同住一房,被告和女友则住另一房。X因情绪低落而哭泣,其妹叫被告到房间安抚X,在妹妹离开房间期间,被告在房内强奸X。X称她当时欲哭无泪,认为:“都做咗咁多次,无感觉。”
怕遭祖母责骂未讲述事件
X因担心事件曝光令被告入狱,家庭失去经济支柱,会遭祖母责骂,因此未有向其他人讲述事件。X其后向一名同学透露事件,该同学再转告学校社工,事件报警,被告因此被捕。
X在录影会面透露其他事件
控方庭上指,X在录影会面中讲述有其他相类事件。控方强调,未有就该些事件作出检控,而这些事件用以证明被告和X的关系等,但不可因此证明被告干犯涉案两项控罪。
案件编号:HCCC1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