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户政策|房协“捉到”9个富户 拟跟房委会调高额外租金至4.5倍

撰文: 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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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协在2018年9月起实施“富户政策”,在已更改租约的5,100个租户当中,有9户因家庭总收入达到入息限额二至不高于五倍,而需缴交1.5至两倍租金;新政策实施以来,有31 户属于“富户政策”申报周期内租户主动交还单位,占期内收回单位的18%。

鉴于政府房屋委员会已通过加富户金,由缴付1.5至两倍租金,增至2.5倍至4.5倍,房协正参考房委会的做法,检讨现行措施。

房协9月15日起将向2.5万户分期发出新租约,列明租户要遵守增设的“富户政策”,港岛大坑励德邨等居民将陆续收到。(倪清江摄 )
港岛大坑励德邨是房协其中一个早期的出租公屋。(倪清江摄 )
港岛大坑励德邨是房协其中一个早期的出租公屋。(倪清江摄 )

房协2.5万个租户陆逐更换含“富户政策”新租约

房协宣布本月起全面实施“富户政策”,下周一起分批向2.5万个租户发出新租约文本,以取代无含“富户政策”的旧租约。租户只需如常交租,会被视同接受新租约;如不接受,则需交回回条,并于现有租约期届满日或之前迁离,住户可申请暂准居住最多四个月,以便安排搬迁。

房协与房屋署不同,作为非政府机构主要依靠租约规管出租屋邨租户,七年来只有5,100个新租户或居住情况有变现有租户,使用含“富户政策”的新租约。房协预计到2026年尾所有余下2.5万个租户更换新租约后,最早于2028年4月的申报周期作出首次申报。

房协总监(物业管理)潘源舫展示住户会收到一个“大信封”,内含终止旧租约及提供一份新租约的通知信、载有“富户政策”条款的新租约及拒绝新租约的回条。(倪清江摄 )

9个富户缴付1.5至2倍租金 未有租金因收入或资产超额被收屋

房协总监(物业管理)潘源舫表示,在该5,100个已使用新租约的租户当中,有9户因家庭总收入达到入息限额二至不高于五倍,而需缴交1.5至两倍租金,未有租户因总入息超逾限额五倍或家庭总资产超逾申请出租屋邨入息限额100倍而须迁出单位。

他表示,由2018年至今年7月底,房协成功收回约170个单位,部份因滥用公屋而被收回,另其中31宗属于“富户政策”申报周期内租户主动交还的单位。

富户政策入息及资产净值限额(2025年4月1日生效)。(房协网页截图)
富户政策入息及资产净值限额(2025年4月1日生效)。(房协网页截图)
富户政策入息及资产净值限额(2025年4月1日生效)。(房协网页截图)

设“上诉委员会”处理个案 检讨成员组合及运作安排

房协推出“富户政策”时亦成立“覆检委员会”,覆检未能符合“富户政策”而被发出“迁出通知书”的上诉个案。至2023年9月房协修订“覆检委员会”的职能及重新命名为“上诉委员会”,负责裁定所有被房协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租约的租户所提出的上诉,以及就每宗上诉个案作独立审议及最终决定。

被房协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租约并需要交还单位的租户,可于房协发出“迁出通知书”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房协表示,“上诉委员会”会根据租户政策,全方位考虑上诉人提出的原因和理据,以客观及中肯的态度,公平合理地审视及分析,并就所发出的“迁出通知书”作出“确认”、“撤回”或“暂缓”的决定。目前“上诉委员会”的成员由房协不同部门的管理层组成。随著全面实施“富户政策”,房协正积极检讨“上诉委员会”的成员组合及运作安排。

房协在过去三个年度(2022/23-2024/25),共发出70份“迁出通知书”。(倪清江摄 )

近3个年度收到8宗上诉全被驳回 3宗欠租获准暂缓执行“迁出通知书”

潘源舫表示,过去三个年度(2022/23-2024/25)房协共发出70份“迁出通知书”,均非涉富户政策,如滥用公屋。八宗提出上诉,全部被驳回,其中五宗住户最终要迁出,另三宗属欠租个案,因租户承诺分期缴付欠租而获准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