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医生李宏邦涉误杀称不适合答辩 控方无陈词 陪审团周一商议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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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李宏邦涉在7年前为女银行家张淑玲注射俗称Botox的肉毒杆菌素后,张陷入昏迷,其后不治。李被控误杀罪,辩方指李已93岁,并有认知障碍,不适合答辩,并会由陪审团就此作裁断。辩方今早(12日)完成陈词后,控方未有陈词回应。法官郭启安随即引导陪审团,并指本案或广为人知,亦属不幸事件,但陪审团不能因同情心或传媒报道而影响裁定。陪审团将于下周一(15日),就李是否适合答辩退庭商议。

被告李宏邦,93岁,被控一项误杀罪,指他于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张淑玲(52岁)。

被告李宏邦(右)被控一项误杀罪。(朱棨新摄)
被告李宏邦(右)的的律师指李患上认知障碍,要求陪审团裁定李不适合答辩。(朱棨新摄)

医生指李记忆力转差已不再弹琴

辩方昨指,根据两名精神科医生钟维寿和黄重光的报告,认为被告不适合答辩。钟医生认为被告患有认知障碍症;黄医生认为,被告患有重度神经认知症(major neurocognitive disorder)。他们均认为,被告不能向律师指示,和作出理性决定。

辩方今亦读出黄重光的另一份报告,指被告2022年头部受伤后,记忆力转差。他因忘记歌曲而不再弹琴,也不再驾驶。

控方在这申请上并无作陈词

控方称不会在被告是否适合答辩的事项上提出证据,也不要求传召辩方两名精神科专家,控方亦没有总结陈词。

官提醒陪审团要根证据作裁定

法官作引导时指,求陪审团须考虑被告是否理解控罪、了解法律程序、能否作供等,若认为被告未能做出其中一项事情,便要裁定他不适合答辩。法官又指,本案广为人知,亦属不幸事件。但陪审团要根据证据作出裁定,而非基于同情心或传媒的报道。

陪审团将于下周一退庭商议,若裁定被告不适合答辩,他们再决定被告当时有否做过控罪所指的行为。若被告被裁定适合答辩,则会由另一批陪审团就刑事控罪的作出裁决。

案件编号:HCCC1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