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父涉性侵年幼亲女 强奸非礼等5罪成 官斥卑劣可耻判囚13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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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父涉在女儿6至8岁时,要女儿陪同他看色情片,继而迫女儿一同共浴及替他口交。至女儿8、9岁时,中年父涉强奸对方,并在射精后问:“要唔要试下食?”女儿最后告知社工,揭发事件。经审讯后,中年父被裁定强奸、非礼等5罪罪成,法官谭耀豪今(1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时透露,被告曾因非礼亲妹遭判囚,但他未有克服心魔,反而在10多年后变本加厉,向年幼的女儿做出卑劣可耻的性侵行为,令人发指,最终决定判处中年父监禁13年。

被告TSO,45岁,从事资讯科技工作。他被控1项强奸、4项非礼和1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合共6罪。首四罪指被告于2016年9月2019年10月,在葵涌某单位非礼和强奸X,及向X作出猥亵行为,当时X约6至9岁。另两罪指被告于2023年8月20日,在荃湾某餐厅两次非礼X,当时X约13岁。

陪审团裁定被告首五项控罪罪成,第六项控罪则不成立。该罪为非礼罪,指他于荃湾某餐厅与X等人用膳时,借机摸X胸数分钟。

被告TSO被裁定强奸、非礼等5罪罪成,今在高等法被判囚13年。

创伤报告指事主X发恶梦和出现自杀念头

法官判刑时引述X的创伤报告,指事件对X的情绪、心理、人际关系和学业表现都有深远影响,符合创伤后压力症的抑郁症状。此外,X会发恶梦和出现自杀念头,对人际关系,尤其是男性,过度警觉。报告认为,X需长期和全面的心理治疗。

法官又透露,被告于2003年有一项非礼案底,涉摸胞妹的胸和私处。他否认控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遭判囚9个月。法官指,被告在该案后未有反省和克服心魔,反而在十多年后变本加厉,向女儿下手。

法官续指,辩方于审讯时呈上被告和家人的生活相片和影片,表示他和家人都有愉快融洽的日子。惟被告未有珍惜,反而严重违反对女儿的诚信,对年幼的X做出卑劣可耻的性侵行为,令人发指。事件揭发后,被告的家庭因此破碎。

同时,法官指案中亦有多项加刑因素,包括被告利用自己地位犯案、性侵时没有使用安全措拖和X受严重心理创伤等。考虑上述因素后,法官判被告监禁13年。

被告涉要X一同看色情影片 学习片中内容 并称:“下次做返出嚟。”

控方案情指,首次性侵事件发生于2016至2018年间。被告与X独处时,叫X陪他一同看色情影片,要她学习片中内容,并说:“下次做返出嚟。”被告继而迫X一起共浴,期间摸她的胸和私处,又要X为他清洗下体及“含干净”。

此外,被告在2018年至2020年间,以舌头舔X的私处,X要求被告停止时,被告说:“好舒服㗎,忍下啦。”及后被告强奸X,期间曾说:“射多一次就完,会放你走”,在射精后更问:“要唔要试下食?”被告事后要求X不要把事件告知他人,否则会令他被捕,X担忧无法再见到被告,故没有把事件告知他人。

被告妻目睹女儿遭非礼后 斥责被告:唔好搞我𠮶女

在2019年9至10月,被告酒后走入X房,并伸手入X的裤内摸其私处,和摸其胸部,被告妻目睹斥责被告说:“唔好搞我𠮶女。”事后,被告搬出单位。

至2023年8月某日,X与胞弟、祖母、被告及被告母亲到荃湾如心广场一间餐厅用膳。被告与X同坐,被告伸手摸X的左脚数分钟。

X其后在学校旅行时哭泣,学校社工向她查问后揭发事件。被告因此被捕,他和妻子亦于2023年离婚。

案件编号:HCCC21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