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学生被拒就学 家长指校方及教育局涉疏忽及歧视 索偿295万
油麻地街坊会学校的一名家长,指其有特殊学习需要(Special Education Needs, SEN)的孩子在该校就读时,曾受到不善对待,包括被锁在犹如“迷你监狱”,没有桌椅的房间,后来校方更以没有相应教育支援为由,拒让其孩子在该校上学。该家长指其孩子至今已停学7个月,并受到教育及精神痛苦。该家长昨(25日)自行入禀向校、其校长及教育局索偿295万元,同时亦要求教育局安排其孩子到合适学校继续学业。
原告为SOJOBI Akpevwe Joyce,被告为黄颖诗、油麻地街坊会学校及教育局。
指校方自2月起拒让其孩子上课
原告在入禀状指,她是油麻地街坊会学校一名小四学生的家长,其孩子患有自闭症及轻度智障,属有特殊教育需要人士。她指该校校长黄颖诗今年2月18日以学校没有得到教育局的支援为由,拒绝让其孩子继续上课。
曾到校恳求两小时仍被拒上课
原告称她曾到校恳求两小时,又指前任校长曾向非政府组织寻求协助,希望黄校长也可以跟随过往做法,让其孩子继续上课,但黄拒绝,故其孩子至今已被停学7个月。
指孩子在校时曾被困无桌椅房间
原告又指,其孩子在该校上学时曾遭虐待,包括多次被困在一间没有桌椅、只有书架和地垫的房间,房中书架亦被锁上,学生无法取得图书阅读,原告形容该房间犹如“迷你监狱”,认为这行为残忍和不人道,令其孩子遭受严重精神痛苦和焦虑,相关情况有违学生福祉及尊严。
认为校方疏于为学生提供合适环境
原告指学校和黄校长疏于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学习环境,教育局亦有法定责任确保所有儿童根据《教育条例》接受教育,却无妥善监督学校,在事件中拒绝或延迟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及给予支援,直接导致其孩子被拒就学。
要求教育局安排合适学校
她认为3名被告的做法违反人权,并构成疏忽和歧视,入禀追讨50万教育损失,105万心理损失,及20万加重损害赔偿,另100万惩罚性赔偿及原告蒙受的10万元收入损失和学生未来的10万元心理辅导费用,合共295万港元;另要求法庭下令教育局为学生安排合适学校。
案件编号:DCCJ532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