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欧盟四期柴油车资助申请期延长一年 环保署:运输业经营困难

撰文: 吴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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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今日(29日)公布,考虑到目前运输业界在经营上正面对的挑战和困难,决定将2010年及2011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申请“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资助”的截止日期分别延长一年。署方又提醒,车主须符合特惠资助计划所订定的其他申请资格,及完成所有相关程序,并于其适用的新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特惠资助申请,方可获批。

政府将于2027年底前分阶段淘汰约4万辆欧盟四期柴油商用车。(资料图片)

环保署于2020年推出“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资助”,目标是在2027年底前分阶段淘汰约4万辆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包括柴油货车、非专利巴士和小型巴士。合资格车主须在计划推行期内,将其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交由计划下的登记拆车商拆毁,并于有关限期前到运输署取消车辆登记,以及在取消车辆登记后三个月内申请特惠资助。

于2010年及2011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车主,需分别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2月31日前申请特惠资助。

环保署今日(29日)公布,将2010年及2011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申请“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资助”的截止日期分别延长一年。(资料图片)

环保署表示,考虑到目前运输业界在经营上正面对的挑战和困难,部分于2010年及2011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车主,或未能于申领特惠资助的截止日期前申请特惠资助,决定将截止日期延长,分别延至2026年12月31日及2027年12月31日,即比原来截止日期延后一年。

环保署提醒车主,仍须符合特惠资助计划所订定的其他申请资格及完成所有相关程序,并于其适用的新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特惠资助申请,方可获批特惠资助。

环保署于2020年推出“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资助计划”,并预留71亿元用作特惠资助。(资料图片)

署方又提醒车主,根据《空气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车辆)规例》(第311X章)(《规例》),政府将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2月31日后,停止为2010年及2011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发出/续发车辆牌照。如车主需为有关车辆续领牌照,须按《规例》第6条向环保署申请豁免,以延后有关车辆的淘汰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