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扰乱议会 周浩鼎指林企图抢咪 辩方放片见周游来游去
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涉在2019年《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上骚扰建制派议员案今午(29日)续,民建职议员周浩鼎作供。周指林当日曾拉石礼谦,但没看到林拉石的那个部位,认为林企图“抢咪”。周又指当日“反中乱港”分子,无所不用其极地阻挠议会,形容他们的行为是“丧心病狂”。辩方播放当日片段,见周只在外围游来游去,质疑他并无见到情况。又指周过往与泛民有过节,疑他深心不岔,夸大其词,其证供并不可信。周一概否认。裁判官郑念慈裁定控罪表证成立,案件明续。
指反对派无所不用其极去阻挠建制派
控方其后传召身兼律师的立法会议员周浩鼎作供,周称当日早上反对派议员无所不用其极阻挠建制派议员进入会议室开会,包括范国威以肢体阻挠石入场。周指他当时站在石身旁保护石,他们几经辛苦才入到会议室。当他们进入后,反中乱港议员继续阻挠开会。
指范抢咪不顾老人家安全
周指,范曾冲前抢石的咪高风,抢咪行为好危险,不顾老人家安全,斥泛民议员“丧心病狂”。周并指,他目睹林的手碰到石的手臂,亦试图“抢咪”,他表示情况混乱和有人声夹杂,未必记到说话内容。
见林拉住石但看不到拉那个部位
代表林的大律师黄锦娟问周,有否听到林说过甚么。周说没办法确认林说甚么。他见到林拉住石,但说不出林拉住石哪个部位。黄质疑周看不到林拉石所以说不出。周否认。
影片只见周游嚟游去
黄在庭上播放影片,指周被拍得在人群外围“游嚟游去”,不知道林与石发生甚么事。周同意“画面系咁”,但不同意看不到林与石的动作,否认“乱噏”。黄指出,林没有拉石,也没有企图“抢咪”,没有阻碍会议进行。周一概不同意。
裁判官问才答上星期看过供词
周被盘问时多次未有直接回答问题,被问到何时看过他的证人供词,周反问律师他看证人供词唤回记忆有何问题,又指辩方作为大律师,应要专注与案件有关的事宜。周最终在裁判官郑念慈提问下才称他上周阅读过供词。
认事发后两个月才录口供
黄续指,周在事发后2个月录取的口供没提过林在案发的会议室1拉石和企图“抢咪”。周回答:“我唔想跌入去你陷阱。”指林其后进入会议室2时有尝试“抢咪”。被问到有否亲眼见到林“抢咪”时,周说无论林是“拉”还是“抢咪”,林的意图都很清晰,就是企图妨碍会议进行。
拒回答是否与泛民有过节
黄指,周形容非建制议员为“反中乱港”,问周是否在夸大案情。周指那只是黄的猜测,强调他凭记忆作供。黄再指周曾与泛民有过节,举例周曾在2017年参与调查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涉收取澳大利亚上市公司UGL 5000万元一事。周闻言即拒绝回答,质疑与案情无关,惟郑官要求周先回答。
要求裁判官准他毋须回答问题
黄遂追问,周是否被揭发一份调查范围的文件,被梁振英特首办的职员修改过。周称事件已过去,无关案情,恳求法庭准许他毋须作答,郑官表示周可先回答问题。周便称:“呢件事已经过去咗,我唔可能答到任何嘢。”
辩方质疑周供词不实
黄续问,周是否因为当时林等泛民议员动议周辞去委员会副主席一职,故对泛民深深不忿?周称,他今日作供是要表达林等人在立法会冲击,所谓违法达义的闹剧。如果辩方想质疑其诚信或藉UGL事件诋毁他,指“公众眼里会睇到”,重申不会就已过去的事作答。黄质疑,周有否因为UGL事件而给予不尽不实的供词,周指他作供不会受政治取态影响,只会说他所见所闻。
被告林卓廷(48岁)被控2项袭击、妨碍或骚扰在会议厅范围内的议员罪,控罪指朱凯廸、范国威、林卓廷、郭家麒及区诺轩5人于2019年5月11日,在香港中区立法会道1号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袭击、妨碍或骚扰在会议厅范围内的议员陈恒镔及周浩鼎。
案件编号:ESCC 25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