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身份证几时失效?所有旧身份证10.12起失效 限期未换可罚$5000
入境处今(30日)表示,所有载有出生年份为1969年或之前的旧款智能身份证,将于下月12日起失效,呼吁仍持有旧身份证的市民应尽快办理换领新智能身份证。入境处提醒,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明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即属违法,可被判罚款5,000元。不过,若居港老年人、失明人或体弱人士,获登记主任信纳他们亲身前往登记申领香港身份证,会损害他们本人或其他人士的健康,便可获豁免换领新身份证。
入境处指,保安局局长按《人事登记条例》第7C条发出的《2024年人事登记(身分证失效)令》,适用于全港市民,不论是永久性居民、获准在本港就业、投资、居留或就读的非永久性居民,如未有换证,其旧身份证均会按照《失效令》在指定日期起失效。
1969年或之前出生人士旧款智能身份证10.12起失效 其余5.12已失效
入境处指,所有载有出生年份为1969年或之前的旧款智能身份证,将于今年10月12日起失效,而载有出生年份为1970年或之后的旧身份证已于今年5月12日起失效,即由2025年10月12日起,所有旧身份证将会失效。
入境处提醒,仍持有旧身份证的人士须预约于人事登记处─观塘(临时)办事处办理换证,该办事处将提供相关服务至今年10月11日。由10月12日起所有旧身份证失效后,旧身份证持有人须预约前往其他6间人事登记办事处递交换证申请。
1969年或之前出生并持有本地签发旧身份证的人士,亦可在其旧身份证于今年10月12日失效前,使用设置于将军澳入境事务处总部的“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以全自助形式办理换证申请,无需预约。
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限期内换证者 可被判罚款$5000
处方又提醒,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下的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须在返港后30日内补办换证手续。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明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即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5,000元。
不过,入境处表示,居于香港的老年人、失明人或体弱人士如获登记主任信纳他们亲身前往登记申领香港身份证会损害他们本人或其他人士的健康,可选择申请《豁免登记证明书》,以获豁免换领新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