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判商夫妇涉夸大工人薪金 骗私楼项目承建商960万 判囚18个月

撰文: 任葆颖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对分判商夫妇,控告二人涉揑改支票受款人,并夸大十数名工人的薪金,诈骗一个半山私人住宅建筑项目承建商近960万元。二人今日(30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8个月,涉案妻子获判缓刑24个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对分判商夫妇,控告二人涉揑改支票受款人,并夸大十数名工人的薪金,诈骗一个半山私人住宅建筑项目承建商近960万元。(资料图片)

法官指女被告担当次要角色要照顾患病儿子 故判缓刑

被告韩生(53岁),为“皓星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秘书;及其妻子罗燕妮(49岁)为“皓星”唯一董事兼股东,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欺诈罪罪成。

暂委法官香淑娴判刑时指,案件属单一事件,两名被告重犯机会不高,对行业影响不大,而被告实际得益为110万元,故以18个月为量刑起点。韩生为案中主谋,其妻罗燕妮只担当次要角色,考虑到其求情理由,包括需照顾家中患病儿子,故判处她缓刑24个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对分判商夫妇,控告二人涉揑改支票受款人,并夸大十数名工人的薪金,诈骗一个半山私人住宅建筑项目承建商近960万元。(资料图片/苏炜然摄)

被告夫妇为铝业与玻璃工程分判商

廉署表示,案发时“皓星”是半山波老道一个私人住宅建筑项目的铝业与玻璃工程分判商,须向项目承建商“华营建筑有限公司”提交支薪文件,包括发给工人的薪金支票副本及相关签收记录,以实报实销的形式申领有关开支。

案情透露,于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承建商“华营”接获“皓星”提交逾1,200张支票影印本及相关签收纪录,该支薪文件显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工资共约3,000万元,“华营”因而向皓星支付全数款项。

廉署调查发现,当中43张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额曾遭揑改,涉款约930万元,分别被存入韩生夫妇及其他人士的银行户口。

夫妇涉夸大工资 致使承建商多付近30万

由于有“皓星”工人被持续“拖粮”,承建商“华营”其后改为向工人直接支付薪金。于2019年5月至8月期间,韩生夫妇向“华营”夸大十数名工人的工资,致使“华营”多付近30万元予该批工人,并指示工人将华营多付的工资退回给“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