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前度求最后一次被拒后涉强奸 事主指被告曾言:你吹得我涨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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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恋上前女上司并同居,惟女方后来另结新欢提出分手并要男方搬走,男方疑要求“最后一次”被拒后,涉把前女上司强奸,男方否认指控,案件今(2日)在高等法院开审。女事主称,她买新居后,被告自己入住又不肯走。后来她要被告取走物品,被告到来后又要求“最后一次”,她坚决拒绝并发出警告,被告却说:“我想强奸你咪强奸你,你吹得我涨。”并把她强奸。事主称她被奸后曾假装洗澡逃走,被告全身赤裸冲出屋外把她捉回。她后来通致电新男友,新男友到步后,被告亦是光著身应门。

全男班陪审团听审

被告朱江北(33岁,商人)被控2024年5月26日,在葵涌某单位强奸女子X。案件由特委法官黄佩琪审理,7名陪审员均为男性。

被告朱江北否认强奸,在高等法院受审。(黄浩谦摄)

X识新男友后著被告离开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与X在2019年11月认识,2020年成为情侣并同居。X在2024年4月购入葵涌一个单位,她同月认识男子A,翌月向被告提出分手,并要求被告取回其个人物品。

被告称最后一次后会走

被告5月25日上X家取回物品,承诺不再联络X。及至翌日早上,X睡梦中见到赤裸的被告在床边,被告捉住X的手称:“呢次系我哋最后一次性交,之后我会走㗎啦。”X果断拒绝,但被告没理会。X警告强奸是严重罪行,被告却表示:“唔惊。”他并脱下X的底裤将她强奸。承认事实指,被告警诫下说:“我有同佢(X)搞嘢。”但否认强奸X。

被告曾是X的下属

现年33岁的事主X供称,她从事保险业,被告曾经是其下属。她们自2020年同居,被告在2023年转任保安。X在2024年4月购入涉案单位,同月与被告分手。X在5月与新相识的男子A到泰国旅行。

X指被告自行入住又不肯搬走

X表示,她购入单位后原本没打算和被告同居,被告自行入住,分手后更“赖喺我屋企唔走”。X在5月25日自泰国回港后,被告仍住在她家中,X只好报警,被告在警员到场后离开。

被告清晨爬上X的床并破口大骂

X称她翌日清晨6时许在阁楼睡觉时,听到有人爬楼梯上阁楼,醒来见到被告正爬上她的床,因为当时太黑她看不到被告的衣着,只闻到被告好臭。被告随之坐在她身上,破口大骂“X你老母”,问X为甚么要与其他人一起,说X只可以与他一起。X反骂被告“死变态”并不断大叫,但遭告用手掩住她的口。

指被告曾称我想强奸咪强奸你

X续指她遭强奸前,曾警告被告说:“如果你一定咁做嘅话,我一定杀咗你。”被告回答:“我死都唔惊,我想强奸你咪强奸你,你吹得我涨。”被告之后强奸X,X称她过程中不断呼救和反抗,惟不敌被告的压制。完事后,X一度到浴室假装洗澡,曾逃往走廊,惟被告全身赤裸冲出走廊把X捉回屋内。

A到达时被告没穿衣服应门

X后来趁被告睡著后传讯息给新欢A,并叫A带她报警。A在10时许来到,被告没穿衣服应门,A随后把X走,并陪她到警署报警。

案件编号:HCCC 9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