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官沙田冲突断手指索偿 法官裁定示威者杜启华赔偿15.2万
港大毕业生杜启华涉于2019年沙田新城市广场的冲突期间,袭击时任沙田区指挥官梁子健导致其手指骨折,声称神经线受损是难以完全康复,现仍有痹痛,要求杜就其伤害赔偿,包括3千元的士费。杜却指梁只是身体退化。法官罗丽萍今(6日)下判辞,裁定杜需向指挥官赔15.25万元。
原告为时任警队沙田区指挥官梁子健,被告杜启华。事件发生于2019年7月14日,当日沙田新城市广场有示威者与警员发生冲突,杜被多名警员制服时,曾弄伤梁的手指,梁称当时指骨骨折。
梁称手指至今仍痹痛
指挥官梁子健早前供称,其手指至今仍有痹痛,被触及的地方则会有刺痛的感觉,而手指屈曲的功能仍未完全恢复。他指医生指其神经线受损,难以完全康复,只能透过磨擦使神经线适应,但梁称对其心理上的伤害较多。
梁称已没就骨胶原产品费索偿
梁又称当时有服用骨胶原产品,没有计划就此索偿,故没有索取单据,所以会就的士费及相关款项索取3000元的专项损失。
杜指梁曾有两年没再覆诊
杜曾质疑梁向政府医疗系统求诊,为何没有相关的记录,梁称覆诊时有告知医生其伤势,否认其麻痛及痹痛本不存在。杜却指梁自2020年起没有覆诊,至2022年才再次求诊,梁称以为信伤势已康复,惟其后痛楚又再出现。杜质疑,梁的伤势相隔一段时间才再出现,或与伤势无关。
杜其后出庭作供时称,他事发时有挥动雨伞,但没有击中梁的无名指。
刑事案已裁定杜有袭击梁
法官罗丽萍在判辞指,杜在刑事审讯中没争议他曾袭击梁,但在本案中则否认说法。杜解释因撰写证人陈述时正在服刑,未有文件可参考,且事发逾4年记忆模糊,相反梁对事件陈述毫不含糊,且事发影片及截图在刑事案时已被详细考虑,杜现在才挑战已裁定的事实,是滥用司法程序。
罗官认为杜未能提供有效举证或相反证据,以推翻刑事案中裁定他袭击的事实,裁定他需对梁的伤害负民事责任。
认为梁没有夸大伤势
罗官续指,考虑过梁的医疗记录,他右手无名指伤势于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治疗期间持续进步,认为其证供中提及的不适与记录吻合,认为梁没有夸大伤势。就梁疼痛、痛苦及舒适生活损失(PSLA) 及其头部轻伤及通胀等因素,裁定这目可获15万元赔偿,就交通及补品等杂费支出,由于没有单据,杜只需赔2500元,总赔偿额为15.25万元。
被咬断无名指警长手获赔28万和解
此外,杜在事件中亦咬断警长梁启业的无名指指头,杜与该警长早前已就索偿达成和解,杜赔偿该警长28万元。
案件编号:DCPI196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