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警将军澳示威活动被“私了” 警方向4名认罪被告索偿19.7万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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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便衣警员在2019年10月于将军澳尚德邨示威活动现场被“私了”,涉案4人刘文全、吴婉菁、黄竣贤认罪,雷艺佳则于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分别被判囚及入教导所。律政司司长昨(9日)入禀区域法院,指按警务处处长指示,就一名政府雇员因公受伤的雇员补偿款项,向4人索偿逾19.7万元,以及有关利息及讼费等赔偿。
原告人为律政司司长,4名被告分别为刘文全、吴婉菁、雷艺佳及黄竣贤。
入禀状指,本案由原告律政司司长代表政府,按警务处处长的指示,根据《官方法律程序条例》等条例,向4名被告申索一名政府雇员因公受伤的雇员补偿款项,共计197,509.42元,以及有关利息及讼费等赔偿。
便衣警被打至多处受伤鼻骨骨折
翻查资料,在2019年10月13日,有网民号召示威活动,在将军澳有便衣警被“私了”。该便衣警当日三度被群众包围,期间曾被不明的尖锐硬物猛烈袭击,造成其面部及四肢等多处受伤,以及鼻骨骨折等。4名被告其后就非法禁锢、伤人及暴动等罪,被判囚及入教导所。
案件编号:DCCJ555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