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踢猫肚该猫其后亡 被判囚5月 放弃上诉即时服刑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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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理工大学邀请来港就读商科的内地“高材生”,涉脚踢合租室友的布偶猫,令猫只被踢起,甚至撞向干衣机。男学生早前被裁定1项虐畜罪罪成,被判囚5个月,男学生随即就定罪提出上诉,获准保释。案件今(14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被告放弃上诉获批准,须即时服刑。

被告余令科(22岁)被控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指他于2024年7月8日在九龙红磡黄埔花园3期某单位内踢一只猫。

裁判官陈志辉早前判刑时指出,案件源于被告不满猫只随处便溺,故用脚踢猫想阻止它,惟残酷对待动物是文明社会不能容忍的行为,亦有违人性,令人极其厌恶。即使曾与猫主讨论,亦不能用脚踢猫,甚至令猫反弹到干衣机上。

陈官强调,监禁是唯一合适的选择,考虑到最近虐畜案件有上升的趋势,认为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陈官指,被告在审讯后被定罪,没有证据显示猫只的死亡与其行为无关。陈官强调指:“你喺猫只已极其虚弱嘅情况下对佢做啲咁嘅行为,可以话系非常之差。”遂判处被告入狱5个月。

事主折返住所时发现事件 被告指小猫到处便溺

案情指,猫主与被告为同居室友关系。该布偶猫于2022年被领养,平常会待在家中的客厅休息。去年7月某日上午,事主出门后发现忘记带银包及钥匙等物品,于是折返,惟他在家门外听到屋内传出巨响,从铁闸望入单位,发现被告用右脚两度踢向布偶猫腹部位置,布偶猫甚至被踢至撞向干衣机。

猫主随即拍门,入屋后发现布偶猫躺在地上没有动静,被告解释指因为小猫到处便溺。男主人随即报警求助及将布偶猫送院。布偶猫终被证实死亡,惟验尸报告未能确认布偶猫的死因与被告的行为有直接关系。

案件编号:KCCC302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