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呼吁投白票不涉提倡暴力 中大学生会前会长苏浚锋准提终极上诉
中大学生会前会长苏浚锋涉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期间,在其Facebook专页转载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呼吁选民投白票的帖文,被控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投白票罪。原审裁判官裁定控罪合宪后,苏承认控罪,被判缓刑。他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被驳回后,有意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终院今(17日)处理其上诉许可申请。苏质疑,呼吁选民投白票不涉提倡暴力,又认为和平倡议不应构成违法,质疑控罪不合乎比例地限制言论自由。终审法院法官听取陈词后,批出上诉许可,案排期至明年5月20日审理。
上诉人苏浚锋,答辩人为律政司。
苏就控罪判囚2月缓刑18个月
苏浚锋被控一项选举期间内作出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指他于 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在 2021 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于 Facebook 转载 “许智峰 Ted Hui Chi Fung”专页于同年 10 月 29 日的帖文,该帖文煽惑在该选举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选票,致使该选票被视为无效。原审裁判官裁定控罪合宪后,苏承认控罪,被判囚2月,缓刑18个月。
争议控罪违宪及侵害言论自由
苏今提出两项法律争议,分别为控罪违宪,侵害言论自由和平等权利,他指两项法律争议都具有重大和广泛重要性,亦有合理争议之处。
苏的律师陈词指,呼吁选民投白票不涉提倡暴力,指和平倡议不应构成违法。法官李义问,本案是否不争议控罪限制言论自由,争议的是相关限制是否合乎比例,律师回应:是,又质疑控罪是否有合法目的,及控罪对呼吁投白票的人,和提倡合法政见的人,构成不平等的对待。
律政司强调控罪有合法目的
律政司代表回应指,控罪的立法背景为2019年的社会动乱,立法目的是要改善选举制度,强调有压倒性的证据支持,控罪有其合法目的,控罪亦未有构成不平等待遇。
法官听取陈词后,就两项法律争议批准上诉许可,并排期至明年5月20日审理。
案件编号:FAMC 1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