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金大王”胡楚南涉非礼 问助理腰几吋触臀 同事闻言谓又系咁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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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良利(万益)珠宝行董事长“K金大王”胡楚南,被指在公司办公室非礼年轻女助理,胡否认指控,案件今(21日)在东区法院开审。女事主X称,她入职胡的公司一个月,便由推广工作转为其助理,并要陪胡出席宴会。案发当日她在胡的办公室讨论事宜,她应胡要求走近胡时,遭胡用手捉其腰,并问她的腰几吋,她指胡之后拉近她令她失平衡,近至胡的头能碰其胸,胡又碰其臀部一下。事主X称感到好“核突”,并即致电男友哭诉,男友建议她辞职。她即日下午递信,有女同事问及原因,她简单交代事件后,该女同事回应:“唉,又系咁。”

被告胡楚南(81岁,公司董事)被控1项非礼罪,于2024年9月2日,在香港上环永乐街177至183号永德商业中心某单位内猥亵侵犯另一人,即X。

被告胡楚南(拿拐杖)否认非礼受审。(陈蓉摄)

承认事实指出,事主X在2024年6月12日受雇于胡良利(万益)有限公司。胡在2001年被委任为非官守太平绅士。

任推广一个月后转任总裁助理

事主X出庭作供指,她于2021年大学毕业,在2024年6月加入上述公司任职品牌主任,负责门市及网上推广。在她入职约1个月后,胡提议她转职总裁助理,考虑到加薪等因素后,X最终答应。

工作包括陪同出席商务晚宴

X称,以她所知,胡的腿部曾做过手术,需要用拐杖,故她要“傍”住胡,亦要陪同出席商务晚宴、开会及订餐厅等,胡对她的工作表现亦感到满意。

走近胡即被捉住腰部

在2024年9月2日中午,胡叫X进房间商讨公干的事宜,两人隔着办公桌面对面谈天,其后胡要求X走近。X称当时觉胡可能想要求她帮忙,故未有为意,惟胡其后用手捉住她的腰部,问她“你条腰几吋呀?”。

胡的头可碰其胸

X称,当时感到错愕及未能反应,之后胡再将她拉近,X因此失平衡向前。二人当时的距离很近,胡的头部可以碰到她的胸部,其后他再用双手拍了X的臀部一下。X形容,整个过程感觉漫长,她又称:“当然惊,好核突,觉得自己好污糟,好想冲凉。”

事后即致电男友哭诉

X忆述,她之后离开胡的房间,并致电其男朋友Y哭诉,男友即建议她辞职,因为公司气氛良好,故她当时感纠结。

同事闻原因后回应又系咁

同日下午三点左右,她向人事部递交辞职信,当时负责的同事Rebecca向她查问,她简单地交代胡对她“郁手郁脚”。Rebecca回应说:“唉,又系咁。”随后尝试挽留X,又建议她可先行回家休息。X称当时情绪较差,惟胡一直致电她,翌日早上她仍接到胡的电话并感到骚扰。X称,案发后一直耿耿于怀及感到委屈,形容“好似得我suffer咁”,遂决定报警处理。

辩方质疑口供未提胡头部触胸

辩方盘问事主X称,她是在原有工作上兼顾成为胡的私人助理,薪水增加1000元,X同意。辩方质疑,若然事件属实,X不可能在首两次录取口供时,均没有提及胡的头部触及事主胸部。X先称因这是她第一次上庭,不知道口供的每个细节都不被放过,她情绪激动地说:“但唔代表所有嘢无发生过!你明唔明!”

事主否认不想公干而诬告胡

辩方续指,X及男朋友其实都不愿意她随胡公干,X否认,并称这是她的第一份工,她把出差当作晋升机会,否认因不愿公干而诬告胡。辩方另提及,胡曾就X陪同到北京出差而预支2000元车马费,惟最终X没有随行,但相关费用亦没有归还,X触释:“佢无问我攞⋯我无主动,但我唔系贪。”

案件编号:ESCC17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