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党前党员涉骗党19万 官斥被告大话连篇违反诚信 判囚15月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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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党前成员李佳斌涉在收购慈善机构时,诈骗该党主席李山及执委江韧,涉款约19万元,李早前否认一项欺诈罪,案件今(2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及判刑,裁判官郑润聪裁决时指,控方4名证人的证供简单直接,接纳他们为诚实可靠的证人,反之被告无法以让法庭接纳的回应解释,为何其证供与录影会面中所指前后矛盾,斥被告的供词匪夷所思,大话连篇,案件涉违反诚信,被告长时间有计划下犯案,判被告入狱15个月。

被告李佳斌(30岁,商人)被控1项欺诈罪,指他于2021年8月26日与2021年11月10日之间,在香港欺骗李山及汪韧,声称收购共同走过有限公司需港币46.8,4万元,并意图诈骗,诱使汪韧给他这笔金钱,李从中骗取差价合共约19万港元。

被告李佳斌在东区法院被裁定欺诈罪成,被判囚15个月。

指有刘先生收20万却无法提供资料

裁判官郑润聪裁决时指出,控方4名证人的证供简单直接,接纳他们为诚实可靠的证人,反之被告可清楚地陈述其他人的阶级,唯独无法交代他指称实质收了20万元的“刘先生”的资料,仅可以提供他的一张相片,又删除了刘的联络方法,质疑被告为何不闻不问。

月薪8千垫支1万不合逻辑

被告另在录影会面中指出,他曾用微信向警方展示有关资料,但因手机乱码等,无法提取有关资讯,其后又称曾用内地软件“钉钉”与刘联络,与录影会面中的说法不同,但又无法解释刘为何会把如此重要的事情,交给一个仅入职2个月的员工。被告另指曾为紫荆党垫支约1万元,惟郑官质疑,被告的月薪仅8000元,垫支的费用甚至比其月薪高,认为其说法不合逻辑。

官指被告供词匪夷所思

郑官称,被告试图以紧张、对时间感困惑等原因解释,惟郑官认为他在狡辩,在录影会面前警方已确认他适合作供,并有签署纪录。虽然被告是初犯,作供亦与事发时间有一定距离,但被告有一定工作经验,斥其供词匪夷所思,大话连篇,遂裁定他欺诈罪成。

辩方指被告从小想从政

辩方求情指,被告现年31岁,在港出生,现职仓务员,月入约5000元,没有案底。被告从小开始想从政,做过多次义务工作,望法庭从轻发落,考虑索取报告,惟郑官指,案件涉及违反诚信,须判处即时监禁,拒为被告索取报告。

官斥被告违反诚信无悔意

郑官在判刑时指出,案件涉及违反诚信,被告全无悔意。他作为办公室副主任,当时紫荆党资源紧张,被告滥用信任及收取现金,且案发维持一段时间,反映他非一时贪念,而是长时间有计划及安排下犯案。紫荆党亦多次给予被告还款的机会,其行为亦对该政党的形象造成影响,遂判被告入狱15个月。

紫荆党主席李山曾出庭作供。(陈蓉摄)

事件涉收购慈善机构的交易

紫荆党主席李山早前供称,紫荆党于2020年成立,他经人介绍于2021年7月认识李,李其后入党,被委任为办公室副主任。案发期间,被告建议该党收购一间名为共同走过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法律下免税慈善机构,李便委托被告负责相关事项,被告指收购价为46万,被告并从党内负责财务的江韧取得该笔款项。

被告女友被委任为董事

该公司原本由一位叫伍俊飞的成员处理,约一年后,伍被解除职务,并改由一位叫袁甜的人士为董事,袁甜为被告当时的女朋友,但紫荆党并不知有关安排。

李从卖家得知收购价仅20万

李后来从该公司的卖家得知收购价仅20万,便向被告查问,被告指李拿他没办法。李曾叫被告还款,便不作追究,但被告没有理会。被告于2022年10月被开除出党。

被告自辩称20万元给了给“刘先生”

被告自辩时曾透露因李得知有金主欲捐钱给他们的党,问被告会否有慈善机构可介绍,因用慈善机构收款,可方便捐款人扣税,故才促成收购的计划。他又称曾跟李与一名“刘先生”见面,他理该刘先生与捐款有关。被告称他向党取46万收购公司,除了支付卖方要求的20万外,余下26万中,有20万是给了刘,余下6万给了卖方公司的人员,被告并称他曾在交易中垫支过1万元。

案件编号:ESCC23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