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道士男子非礼谋杀智障女 称只是驱鬼非想严重伤害 求准上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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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道士的男子张子材,声称为女弟子的21岁轻度智障女儿做法事“驱鬼”,以假阳具为智障女作“破处”仪式,又多番殴打智障女,智障女后来死亡,并发现她身上有达80处伤势,包括大面积瘀伤。张经审讯后被裁定非礼及谋杀罪成,被判囚终身;事主母涉曾协助张作“破处”仪式,被裁定协助教唆道士非礼罪成,被判非礼罪最高的刑罚10年。两人不服裁决及判刑,今(27日)到上诉庭申请上诉许可。张称他对事主所作行为只为驱鬼,无意对事主造成严重伤害。法官押后至本周四颁布书面裁决。
上诉人张子材,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非礼及一项谋杀罪,指他于2019年8月1日至9月2日期间某日,在西贡龙尾村非礼吴恩宇,并在9月2日谋杀吴。张就谋杀罪成判囚终身,另非礼罪则囚10年,两罪同期执行。
女上诉人吴马如赓,是女死者吴恩宇的母亲,她被裁定协助和教唆非礼另一人罪成,指她于同年8月某日,协助教唆张子材非礼吴恩宇,被判囚10年。
自称道士的张子材,称其行为只是驱鬼,并非想严重伤害事主,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许可。(资料图片)
张子材原本是一名中医师,事主母亲求诊时认识他们一家。
被告张子材因租约期满,后来与女事主父母合租西页龙尾村的村屋同住。(资料图片)
被告张子材因租约期满,后来与女事主父母合租西页龙尾村的村屋同住。(资料图片)
被告张子材因租约期满,后来与女事主父母合租西页龙尾村的村屋同住。(资料图片)
律师强调张的行为只是驱鬼
代表张子材的律师陈词指,原审时不争议张曾向事主作道教仪式的袭击,虽然张在案发前两天曾袭击事主及逼她饮茅台,但该些行为不一定导致事主死亡,事主身上的伤势亦非全由张造成,张未有就该些行为被起诉,但原审法官未妥善引导陪审团。律师强调,张的行为只是驱鬼,无意对事主造成严重伤害。
女上诉人指其案情不涉性满足
女上诉人吴马如赓的律师陈词指,张是吴马如赓的师父,她相信张的驱鬼仪式能帮其女,案中不涉性满足。惟原审法官引导时未有就此向陪审团作恰当总结,引导倾向控方案情,有欠公平。
律政司指张知其行为未获事主同意
律政司代表回应指,原审法官的引导对两名上诉人都公允,女上诉人涉协助张非礼,若张的非礼罪不成立,她的协助教唆罪名亦应不成立。惟案中行为属猥亵,张亦知悉其行为未获事主同意。
案件编号:CACC22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