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汉不满女友提分手淋腐液 免遣返声请人士属加刑因素 囚64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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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行街纸”留港的印尼汉,思疑同乡女友另结新欢提出分手,得知女方行踪后,尾随其后并拉开她的衣服倒入高浓度硫酸,并打她的脸,更抢去其手机阻她报警,幸而女方即到厕所清洗,只是背部有约2%的二级烧伤。印尼汉早前承认淋腐蚀性液体和普通袭击两罪,法官游德康今(10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时,引述其心理报告指被告缺乏处理困难的能力,又指他有预谋犯案,行为卑劣,且被告在提出免遣返申请期间犯案,属加刑因素,判被告监禁5年4个月。

男被告RUSADI Didi,37岁。他承认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淋泼腐蚀性液体,和普通袭击两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2月17日,在元朗击壤路为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向X淋泼硫酸,和袭击X。

男被告RUSADI Didi在高等法院认罪囚5年4月。(黄浩谦摄)

辩方称报告指被告重犯机会低

辩方求情指,事主烧伤占身体皮肤只有2%,面积相对较少,其伤势亦相对较轻微。被告是在港提免遣返声请人士,属加刑因素,望法官考虑心理报告指被告重犯机会低。

官斥被告行为卑劣须判阻吓性刑罚

法官判刑时引述心理报告指被告因未考虑后果,亦欠缺应对困难的能力而犯案,又指被告是有预谋犯案,他向事主的背部淋腐蚀性液体,属身体脆弱的地方,考虑被告不是向事主的脸淋腐蚀性液体,事主随即清洗,令其伤势相对轻微。但被告曾夺去事主电话,阻她求助,是加刑因素。幸而事主机警要求厕所清洗,并在厕所内向他人求助。

法官斥被告行为卑劣,判刑要具阻吓性,加上他是提出免遣返声请人士,属加刑因素,判囚5年4个月。

事主X与被告同居约5月分手

案情指,在港任外佣的女事主X,于2022年2月透过Facebook认识被告。两人随后拍拖,并于同年9月开始同居。两人于2023年1月分手,X搬离单位,两人自此未有联络。

被告拉开X卫衣并倒入腐液

X于2023年2月17日往元朗见朋友,并于早上11时左右在击壤路从巴士下车。惟她途经一间便利店时,戴上黑色口罩和鸭舌帽的被告,突然拉开X卫衣的后方,然后向她的背倒下腐蚀性液体,X的背感到灼热和痛楚。

淋腐液后并有打X的脸

被告又从后拉著X的左手,并用右手打X的右脸。X问被告以什么液体淋她的背,被告未有回答,并用手推X数次。X因背部和膝盖感痛楚,要求到公厕清洗。但X进入公厕前,被告取走X的手机。

X在公厕内叫途人帮她报警,警员到场时,被告已逃离现场。他其后被捕,警员在其裤袋找到一樽载有腐蚀性液体的玻璃樽。此外,被告当时戴上一对双层的手套。

认为X有男友而提出分手

被告警诫下保持缄默。他在录影会面称,于2021年以伊斯兰教仪式和X结婚,但无正式注册。他称曾有男子致电X,认为X有男朋友,所以和他分手。因X离他而去,被告感到愤怒。被告从他人口中得知,X将会到元朗,他便到元朗并跟随X约三分钟,然后向她淋泼腐蚀性液体。

X背部有多处二级烧伤

此外,X的卫衣和T恤因被淋泼腐蚀性液体,被烧至出现多个洞。而X先被送至博爱医院,医生发现她的背和膝头有多处伤口,其面积介乎一厘米至数厘米不等,医生替其伤口进行冲洗。她其后被转送至屯门医院,医生认为她的背部有多处二级烧伤,占身体皮肤2%,她的额头和膝头等亦有多处一级烧伤。

而政府化验师则指,在被告裤袋检获的一樽腐蚀性液体,指该些液体为硫酸,其浓度为95%。

案件编号:HCCC5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