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营造师做什么?学会倡设注册制度 赋权法定角色改善工地安全
地盘意外屡有发生,当局会追究授权签署人(AS),不过他们却往往并非驻工地的负责人。事实上,地盘运作期间总体负责人是“营造师”,该职位存在已久,却鲜有被提到。营造师学会今日(10日)建议政府设立营造师注册制度,并在来年修订的《建筑物条例》明确其法定责任,赋权营造师成为地盘法定上负责人,改善地盘管理问题。
提到建造业界,不少人或会想起建筑师、测量师、工程师三个角色,但鲜有想起营造师。其实该职业在业界存在已久,现时各个地盘都有设该职位,甚至政府合约亦有明文要求。其角色类似地盘的CEO,负责协调、统筹、监督工程,并作出决策,不论是施工质量还是工地安全,都是他们要负责的工作范畴。又例如图则设计放到实际建造时有困难,要协调工程师及前线工人,都是他们的工作。
现时本港未有营造师法定注册制度,该职业亦没有法定角色。工业意外出现之时,获授权签署人(AS)往往被追究所有责任,甚至会被除名。不过,全港注册承办商有超过1400间,但获授权签署授权人只有约800多个,他们大多为建筑公司的老板或高层,实际参与管理地盘时间有限。
营造师学会现时是营造师的注册机构,虽未如工程师、测量师学会等有法定角色,但已有逾3,000个会员。入会的会员虽然经过学会的考核、面试等,亦要有一定工地管理经验,而入会后学会会为会员提供培训,确保他们的知识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学会会长汤毓祺指,学会的专业程度已获得行内认可,期望当局可以设立营造师注册制度。
汤毓祺强调,要求设立注册制度并非要取代获授权签署人的角色,而是希望做到“责任到人”,又认为设立注册制度后,可协助营造师更好地运用法定权力,落实工地安全等方面的措施。副会长陈智敏则指,虽然现时各地盘都有营造师的职位,但并无客观担任条件,即“任何人都做得”,认为设立注册制度,有助令行业专业化,明确“有咩做得,有咩唔做得”,将有助提高行业质素。
汤毓祺又表示,据他了解,将于明年首季修例的《建筑物条例》,方向主要为加强打击僭建、加重现有制度下各法定负责人的罚则,未能有效改善制度本身,期望当局修例时,可加入要求各地盘都要有营造师的规定,以推动设立注册制度,相信能有助改善地盘管理及建筑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