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鲜被指寿司拼盘藏螺丝 官指似精心放置疑事主所为 裁争鲜罪脱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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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鲜连锁寿司店被指去年出售的一盘寿司拼盘内藏近5厘米长的螺丝,被食环署票控,案件昨在粉岭法院审讯,投诉的男事主指该螺丝有手指般长,控方一度欲呈上该盘寿司让男事主确认,裁判官陈炳宙指该寿司已存放逾1年认为无必要。陈官今(13日)就案件裁决,认为螺丝被发现的位置似是有人精心放置,又认为男事主口供自相矛盾,充满修饰,并不可信,更怀疑是他才是将螺丝放入寿司盒的人,裁定争鲜罪脱,兼得讼费

被告争鲜(香港)食品有限公司,被票控1项食物的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者不符罪,指被告在 2024 年 5 月 21 日,于天水围天瑞商场分店出售的一盒寿司拼盘,品质与购买人要求的食物不符,即食物含有外来物质,即一根金属螺丝,以致对购买人不利。

争鲜被指食物有异物被控,在粉岭法院审讯后脱罪。(资料图片)

控方曾想呈上存放逾1年的寿司

案件昨在粉岭法院审讯时,控方称有把涉案的拼盘带到法庭,希望该作投诉的男事主确认。陈官闻言即称,事发于去年5月,至今已逾一年,寿司容易腐坏,更质疑说:“食环署唔系好注重卫生嘅咩?”控方即解释,署方一直以“超低温保存”,带到法庭时亦放在保温盒内。陈官认为辩方无争议,亦有相片为证,认为没有必要,控方最后没有拿出该盒寿司拼盘。

认为螺丝应是有人精心放置

陈官今裁决时指,姓罗投诉人曾称他在两件寿司之间发现螺丝,惟陈官认为,涉案螺丝要意外地从高处堕下,穿过寿司饭并完全地被遮盖,认为并不可能,故必然是有人精心地放置在该处。

若非为退款不用回店理论

陈官续指,罗认为店员向他提出退款的做法不合理,但他问罗认为何谓合理,罗却回避问题未有回应。陈官亦质疑,罗称不是为钱投诉,而是要让争鲜知道其食物品质有问题,但他又返回店舖理论。陈官认为,若罗不是为了退款,他大可在家投诉,争鲜亦不会不知道。

对罗称忘记事件细节感怀疑

陈官质疑,罗多次声称因事发已久,故已忘记细节,但食物内有异物应不是常有发生,罗理应印象深刻,惟事隔年半,罗已忘记电话投诉的内容,又要在思考下才记起他曾投诉过其他食肆3至5次,更忘记处理案发后曾回到店舖。陈官认为,罗在逃避问题,其证供自相矛盾,充满修饰,并不可信,依赖其证供作指控十分危险。

辩方影片未见有外物掉下

辩方昨审讯时曾呈交店内的闭路电视,显示该天店舖制作寿司拼盘的过程,控方亦同意未见有外物从高处掉下。陈官指片段客观独立,认为合理推论是罗将螺丝放入寿司盒诬告争鲜,裁定争鲜罪脱,兼得讼费。

案件编号:FLS 1095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