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百鸣涉内幕交易 辩方求禁传媒报部份内容 官称要谨慎处理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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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公司主席黄百鸣(黄栢鸣)涉操纵股份进行内幕交易,原定今早(14日)于东区法院开审,惟辩方指部份黄与他人在whatsapp的对话,或会对黄的声誉造成影响,要求法庭颁令暂禁传媒报道相关内容。裁判官高伟雄认为这原因并非法庭颁令的理由,又强调任何人的声誉亦同样重要,且这申请会凌驾公众知情权,需谨慎处理,把案押后至下周一(17日)才正式开案,并会先以“案中案”方式,先处理whatsapp对话纪录的呈堂性。

被告黄柏鸣(78岁)被控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黄涉嫌怂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进行天马影视的股份交易,他当时为天马影视的主席兼控股股东,掌握了他知道属有关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的消息。

被告黄栢鸣。(陈蓉摄)

辩方称怕对话或影响公众对黄的印象

辩方指,将争议有关whatsapp记录的呈堂性,故将另向法庭申请命令,在此争议有裁决之前,传媒不得报道相关的对话内容。惟张官认为,本案没有陪审团,质疑辩方申请的基础。辩方续解释,有关的对话或会影响公众的印象,影响黄的声誉。

官称任何人的声誉都同样重要

高官认为,上述的原因或许并非法庭颁布命令的理由,因为任何人的声誉亦同样重要,故有关命令有机会凌驾了公众知情权,法庭应谨慎处理有关申请。在此情况下,有关将申请押后至进一步陈词后再处理。

控辩双方就特别事项陈词后,案件将押后于下周一(17日)正式开案,届时将以“案中案”方式,先处理whatsapp对话纪录的呈堂性的争议

案件编号:ESS17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