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讹称有海外驾照欲骗取香港车牌 官斥会构成潜在危险 押后判
多名非华裔男子疑虚称他们在海外有合资格的驾驶执照,要求运输署向他们发出本地车牌,早前被廉署拘控串谋诈骗罪,其中两人今(2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认罪,并称因为穷没钱买车,从未使用其执照。裁判官屈丽雯指被告并无驾驶资格,对道路使用者构成潜在风险,把案押后至12月5日判刑,以候2人的背景报告,明言很大机会会判监。
两名认罪被告:ONG Jomari Perfinan(航空公司休息室主管),及AHMED Waseem(送货员)今认串谋罪讹骗罪,指他们涉于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串谋其他人士,诈骗运输署称他们符合“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资格,诱使运输署向他们发出香港正式的驾驶执照。
两被告声称有巴基斯场车牌
案情指,被告与其他人士串谋,向运输署提交虚假的巴基斯坦驾驶执照及相关文件,透过“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申请取得香港车牌。
根据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安排,持有认可国家和地方(包括巴基斯坦)所签发的驾驶执照的人士,可向运输署申请豁免参加本地驾驶考试,获直接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
两被告曾参加运输署的考试但未有通过
两名被告均曾参加运输署的驾驶考试,惟未能通过。调查显示,巴基斯坦运输署根本没有签发二人所持有的巴基斯坦驾驶执照。
Perfinan称因穷没钱买车
辩方求情指,Perfinan初犯,案发时正值疫情,被告胞妹刚中学毕业,他为了生计,想送外卖赚外快而犯案。被告取得驾照后不敢驾驶,亦因为穷没买车,因此没用过驾照驾驶。他深感后悔,求判处社会服务令等非监禁式刑罚。
Waseem亦无使用过驾照
Waseem的代表律师则指,被告判断力差,受朋辈影响犯案,他本身有电单车驾照送外卖,取得汽车驾照后不曾使用,他深感后悔,望判社服令或缓刑。
裁判官屈丽雯指,被告虽有驾照但实无驾驶资格,对道路使用者构成潜在风险,案情严重,很大机会判监,下令还押被告至 12月5日判刑,待索取背景报告。
同案另6被告押后讯
同案6名被告:Ibrahim Muhammad(送货员),Khan Usman简智仁(送货员),Khan Mushed(建筑工人),Singh Dawinder Dip米高(店舖助理),Falaq-Sher杨季军(送货员)及Basmer Hatim Hassan Awadh(无业),年龄介乎21岁至47岁,同样被控串谋诈骗罪,他们今未有未答辩,押后至明年1月及2月再讯,待索取控方文件。
案件编号:ESCC 3001-3008/2025